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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责有以下15项: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归口管理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大英(回大英 )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归口管理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思想政治建设坚强有力。一是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情况汇报,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截至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5次,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 治蜀兴川有我”主题研学活动12次、主题党日活动33次,召开党员大会24次、支委会会议36次,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2期。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线和根本任务,以上率下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主题教育以来,开展专题研讨和集中学习3次,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12次。深入开展“雷霆”等5个系统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进度滞后等3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三是筑牢勤政廉洁防线。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坚决整治“鸵鸟式”“野鸡式”“蜗牛式”干部,对工作不在状态、业务不熟致工作失误的2名职工进行通报批评、1名职工给予党纪警告,切实转变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勇气,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分2批次组织干部职工赴大英县看守所、大英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截至11月,开展廉政谈话100余人次;召开“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专题学习会12期、大研讨7期。
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人员不减、力度不变”的原则,继续抽派86名职工实行“1+N”结对帮扶,加强脱贫户动态监测和帮扶指导,选派2名思想觉悟高、政治素养好干部分别担任玉峰镇送家沟村、象山镇文龙村第一书记,帮助文龙村发展刺梨120亩,送家沟村发展“爱媛38”等水果200余亩,发展蔬菜种植340亩,带动56名脱贫户增加收入,帮扶村集体经济得到有效发展。积极开展“以购代扶”行动,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食用油等9类扶贫产品3万元。
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好。稳步推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预计收入同比增长5%,增幅排全市第三位。全力稳就业促发展,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充分就业,截至11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7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9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7.27%、117.04%、118.18%,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助企纾困。全面落实稳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援企稳岗政策。已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334户,惠及企业员工6431名,预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9.97万元。二是“就业援助”兜牢底线、保障民生。紧盯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落实好政策性补贴,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举办各类招聘活动29期,涉及用工企业345家,提供岗位8614个,入场咨询9199人次,达成意向协议1601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81人;退役军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69人;退捕渔民实现就业100%;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安置997人;就业培训1815人,拨付培训补贴264万余元,资金兑付率100%;加强本土人才培育,为103名技能人才发放岗位津贴81万余元;新打造就业帮扶基地、车间各一个,吸纳就业80人;建成综合性零工市场1个,零工驿站3个,就业综合服务站2个,服务用工主体109家。三是“创业创新”政策扶持、带动就业。成功申报创业补贴109人10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3笔18017万元,其中个体660笔17117万元,企业3笔900万元,带动就业1900余人。
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稳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断夯实社会保障能力,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截至11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7万人、工伤保险3.3万人、失业保险1.9万人。一是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51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067万元、工伤保险费790万元,为12.26万名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117888万元,为1606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74.98万元,为264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10.26万元,完成工伤调查并出具认定结果89件,审核20批712人退休。二是牢牢兜住民生底线。及时将新增的困难群体纳入参保范围,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为6977名低保对象和特困、重残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率100%。三是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坚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全县被征地农民4464人,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3839人,已完成代缴1960人,使用资金达到4503.85万元。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追回违规冒领社保基金,责令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101名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社保基金33.97万元,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62人19.24万元。
人才引留机制更趋完善。一是大力引才。截至11月,我县拥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1104人,涉及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工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坚持以公招为主,用活用好革命老区和遂州英才特殊政策,多渠道引进事业人才261人(含2023年下半年拟招聘人数)。二是倾情育才。开展2022年度“发展奋进奖”评选,对县纪委监委机关等25个集体、廖衡等80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对861名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嘉奖,对37名2020-2022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进行记功。对在“宋井桃源”建设、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1个和14名个人进行记功和嘉奖奖励。第三季度水利环境、教育、卫生、公共管理等行业的工资总额增速均在全市排名前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劳动关系构建扎实有效。一是大抓劳动保障监察。截至11月,通过日常巡查、主动监察及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61余件,涉及1700余人,通过协调和立案调查处理追讨劳动报酬2000余万元;开展联合督查检查20余次;按要求及时回复12345政府热线1416件;劳动合同签订率96%,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完善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长期欠薪的丝路奇幻城、浪漫地中海、永逸广场在评优申报中进行了否决;在全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A级县。二是抓大争议调解仲裁。认真处理劳动纠纷,尤其是涉稳劳动争议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尊重劳动者诉求,认真办案,及时结案,截至11月,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1件,涉及职工177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深入学习中省市决策部署,锤炼过硬政治本领,不断凝聚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思想共识。二是防风险,激发活力。将“支部建在分管线上”,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发展。通过每季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研判形势、全覆盖集体谈心谈话提振精气神、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防线、轮岗中层干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三是强学习,提升能力。持续开展“练兵比武”强技能、“对标竞进”争一流活动,锻造有信仰、有格局、有担当、有情怀、有操守的人社干部队伍。推荐提拔副科级干部1人、中层干部2人,新进干部2人,职级晋升3人次,职员等级晋升5人,评先评优23人,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迸发。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档案数字化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纳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事业单位: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档案数字化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390.5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4918.78万元,增长65.83%。主要变动原因是购置安可设备金额增加,政府性基金、社保资金(代缴社会保险费、生活补助)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增加;2023年度支出总计12390.5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支出增加4918.78万元,增长65.83%。主要变动原因是购置安可设备金额增加,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代缴社会保险费、生活补助等)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39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0.54万元,占87.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占12.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3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93万元,占17.92%;项目支出10170.62万元,占82.0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90.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418.78万元,增长45.76%。主要变动原因是购置安可设备金额增加,政府性基金、社保资金(代缴社会保险费、生活补助)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0890.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418.78万元,增长45.76%。主要变动原因是购置安可设备金额增加,社保基金(代缴社会保险费、生活补助等)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18.78万元,增长45.76%。主要变动原因是购置安可设备金额增加,社保基金(代缴社会保险费、生活补助等)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8.93万元,占98.24%;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占0.55%;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22.16万元,占1.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9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6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5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4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9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3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决算为7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2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7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5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89.64%,较上年度减少0.89万元,下降2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俭,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8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89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俭,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和相关市直部门领导关于第六届遂州技能人才暨第十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活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评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核,市人社局到大英县调研检查等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9.7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职业年金利息做实、职业年金做实、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财政对城乡居保基金个人缴费补贴、县级财政补助基础养老金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各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术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县档案数字化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职责有以下14项: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险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招聘及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97人,实有职工9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2人;事业编制83人,实有82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收入预算6596.12万元(均为一般财政拨款);调整后预算13721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1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0万元、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12390.5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初支出预算6596.12万元,调整后预算13721万元;实际支出123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93万元、项目支出10170.61万元)。年中人员经费调增,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变动及职工工资正常调资。
三、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目标制定。2023年,我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目标实现情况。我局根据县财政局编制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目标编制,其中,人员类和运转类项目编制了51个数量指标,均于当年按计划完成;2023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20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数量指标个数63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63个。
3.支出控制情况。2023年项目类年初预算数为4720.48万元,年中调增资金5450.1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0170.61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补贴、生活补助、代缴社会保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主要是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4.及时处置情况。2023年预算总额13721万元,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无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
5.执行进度情况。我局2023年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在6月、9月、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分别是43.55%、67.06%、83%。同时,按规定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汇报了监控情况报告。
6.预算完成情况。2023年12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99.95%。
7.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情况。2023年预算资金结余6.77万元,主要是部分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非统筹费用、养老与工伤保险统筹市级资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归财政统筹安排,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我局在实际工作中,将职能股室绩效自评结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中,根据各股室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预算资金。
2.自评公开
2023年,我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和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随同《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公开。下一步,将按要求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报告随同《2023年度四川省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3.问题整改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编制。
4.应用反馈
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了公共资源、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肯定了我局的工作成效,保证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基本前提。
(三)自评质量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自评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计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文件下达的金额及科目使用资金,资金支出本着款有所用、厉行节俭的原则管理分配,项目资金事前预算审核,事中执行审批,事后效果评价,发挥了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在预算编制中,部分项目绩效申报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存在欠缺;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绩效监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较强,工作量大,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相关政策、业务工作培训。二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着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退休人员丧葬抚恤)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大人社发【2012】58号《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死亡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含原社保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列入县财政预算,并由县机保局从2013年1月起统一发放,原单位不再管理本单位遗属与发放相关费用。县社保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县机保局会同县社保局统一办理,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解决。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实施情况
根据大人社发【2012】58号《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保证全县丧葬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全县丧葬抚恤金发放908.18万元,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家属或单位申报,县级人事组织部门发文认定,将认定文件送至家属或单位,再将文件送至社保中心机保股进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次月发放,社保中心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2023年全年丧葬抚恤到位资金700万元,使用908.18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该资金只用于2023年丧葬抚恤发放,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人员数 | ≥93人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准确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及时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标准 | ≦700万元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应发尽发率 | =100%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葬抚恤金发放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领取抚恤金家属满意度 | ≥95%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实施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中心主动谋划,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方法及标准
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不能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的,以区域或项目的资金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数计算。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资金使用单位在相应档次内分别按照90%(含)-100%、80%(含)一9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项目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各方面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目标,本次评价综合评分为90分,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表3-1 项目评分情况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原因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
产出指标 | 40 | 40 | 100% | |
效益指标 | 20 | 20 | 100% | |
成本指标 | 20 | 20 | 100% | |
合计 | 90 | 90 | 100% | -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单位报送、家属申报,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退休死亡人员共计93人(其中公务员20人,事业人员73人),预计2023年公务员死亡抚恤金为21.5万/人,共计430万元,预计2023年事业人员死亡抚恤金为5.5万/人,共计401.5万元 ,申请预算850万元,因财政控制数为700万,因此最终申请预算数为70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家属或单位申报,县级人事组织部门发文认定,将认定文件送至家属或单位,再将文件送至社保中心机保股进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次月发放,社保中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人员数 | ≥93人 | 93人 | |
质量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发放标准 | ≦700万元 | 908.18 |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应发尽发率 | =100% | 100% |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葬抚恤金发放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好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领取抚恤金家属满意度 | ≥95% | 95% |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丧葬抚恤金发放人员不可控,导致预算数据与实际一定偏差。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数据采取横向纵向对比,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职业年金利息做实)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保证全县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保证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个人权益得到保障。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实施情况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省财政厅(川人社发[2015]45号)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参保人员变动到企业或同级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工作,跨省、市、县变动到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升学、参军、失业或因其他原因不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本人职业年金账户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累计储存额(含记账利息)由原单位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县社保中心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做实由机保股会同县社保中心统一办理,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解决。2023年全县职业年金做实1935.36万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单位申报,对调出、退休、死亡等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年金做实工作,县社保中心机保股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后进行年金做实工作。该资金只用于2023年年金利息做实工作,共计使用资金1935.36万元,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人数 | ≥258人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准确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及时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成本 | ≦1000 万元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应做尽做率 | =100%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年金做实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满意率 | ≥95%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实施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中心主动谋划,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方法及标准
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不能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的,以区域或项目的资金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数计算。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资金使用单位在相应档次内分别按照90%(含)-100%、80%(含)一9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项目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各方面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目标,本次评价综合评分为90分,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表3-1 项目评分情况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原因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
产出指标 | 40 | 40 | 100% | |
效益指标 | 20 | 20 | 100% | |
成本指标 | 20 | 20 | 100% | |
合计 | 90 | 90 | 100% | -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退休人员共计152人,预计2023年人均职业年金做实金额为6.5万元/人,共计988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辞职、在职死亡、调出县外等106人,预计2023年人均为4万元/人,共计424万元。综上,共计年金做实金额为1400万元,因财政控制数为1000万,因此最终申请预算数为1000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1215万元,共计资金2215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单位申报,对调出、退休、死亡等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年金做实工作,县社保中心机保股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后进行年金做实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人数 | ≥258人 | 258人 | |
质量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成本 | ≦1000 万元 | 1935.36万元 |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应做尽做率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年金做实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好 | ||
满意度指标 | 年金做实转移等人员和退休人员满意率 | ≥95% | 95% |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数据为动态数据,预算数据与实际一定偏差。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数据采取横向纵向对比,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职业年金利息贴息)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11月省厅重新下发在职人员年金贴息金额685万元,根据财政局预算股要求分5年预算,应申请贴息预算137万元,因2022年调整预算27万也在2023年中支付,因此最终预算数为164万元。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进行年金贴息工作,全县贴息164万元,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该资金只用于2023年年金利息贴息工作,共计使用资金164万元,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人数 | ≥7820人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准确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及时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成本 | ≤164万元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应贴尽贴率 | =100%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贴息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满意率 | ≥95%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实施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中心主动谋划,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方法及标准
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不能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的,以区域或项目的资金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数计算。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资金使用单位在相应档次内分别按照90%(含)-100%、80%(含)一9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项目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各方面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目标,本次评价综合评分为90分,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表3-1 项目评分情况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原因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
产出指标 | 40 | 40 | 100% | |
效益指标 | 20 | 20 | 100% | |
成本指标 | 20 | 20 | 100% | |
合计 | 90 | 90 | 100% | -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2年11月省厅重新下发在职人员年金贴息金额685万元,根据财政局预算股要求分5年预算,应申请贴息预算137万元,因2022年调整预算27万也在2023年中支付,因此最终预算数为164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省级提供的名单进行职业年金贴息。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人数 | ≥7820人 | 7820人 | |
质量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成本 | ≤164万元 | 164万元 |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应贴尽贴率 | =100% | 100% | |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贴息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好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贴息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满意率 | ≥95% | 95% |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数据为动态数据,预算数据与实际一定偏差。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数据采取横向纵向对比,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遗属及改制人员人员生活补贴)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大人社发【2012】58号《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死亡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含原社保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列入县财政预算,并由县机保局从2013年1月起统一发放,原单位不再管理本单位遗属与发放相关费用。县社保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县机保局会同县社保局统一办理,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解决。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实施情况。
根据大人社发【2012】58号《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保证全县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2023年全县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1283.75万元,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符合发放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县级人事组织部门发文认定,由单位进行申请,社保中心机保股进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发放,社保中心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2023年全年丧葬抚恤到位资金1420万元,使用1283.7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该资金只用于2023年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人数 | ≥3254人 |
项目完成 | 质量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时效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项目完成 | 成本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成本 | ≦1420 万元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应发尽发率 | =100% |
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领取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人员满意率 | ≥95%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实施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中心主动谋划,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方法及标准
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不能采用区域或整体统计数据的,以区域或项目的资金量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数计算。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资金使用单位在相应档次内分别按照90%(含)-100%、80%(含)一9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项目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各方面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目标,本次评价综合评分为90分,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表3-1 项目评分情况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原因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
产出指标 | 40 | 40 | 100% | |
效益指标 | 20 | 20 | 100% | |
成本指标 | 20 | 20 | 100% | |
合计 | 90 | 90 | 100% | -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预计2023年每月每月发放各类生活补贴共计117.7万元。申请预算142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符合发放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县级人事组织部门发文认定,由单位进行申请,社保中心机保股进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发放,社保中心每月向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申请,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人数 | ≥3254人 | 3254人 | |
质量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遗属及改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成本 | ≦1420 万元 | 1283.75万元 |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抚费应发尽发率 | =100% | 100% |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丧葬抚恤金发放机制健全性 | 好坏 | 好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人员领取抚恤金家属满意度 | ≥95% | 95% |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数据为动态数据,预算数据与实际一定偏差。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数据采取横向纵向对比,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财政对城乡居保基金个人缴费补贴)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为2023年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按照参保档次匹配对应的个人缴费补贴,增加当年正常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提高参保缴费率。
(二)实施情况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2023年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县级个人缴费补贴,增加了当年正常缴费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2023年全县个人缴费补贴率为100%,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3年我中心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经费203.1万元,县财政预算批复203.1万元,年内使用210.1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该资金只用于2023年参保缴费人员补贴,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四)项目绩效目标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保享受个人缴费补贴人数 | ≥63310人 | |
质量指标 |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人均个人缴费补贴标准 | ≥32.7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城乡居保享受个人缴费补贴应补尽补率 | =10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城乡居保财政缴费补贴管理机制 | 好坏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保享受个人缴费补贴人员满意度 | ≥95% |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实施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大英县财政局2023年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
(三)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对业务数据提取、核对财务账目等方式,对资金使用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项目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各方面完成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定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评价为优。评分结果如下:
表3-1 项目评分情况表
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原因 |
通用指标 | 10 | 10 | 100% | 无 |
产出指标 | 50 | 50 | 100% | 无 |
成本指标 | 10 | 10 | 100% | 无 |
效益指标 | 20 | 20 | 100% | 无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无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中心居保股负责通过业务系统录入数据,业务系统自动核算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基金管理股根据业务系统数据测算县级负担个人缴费补贴的金额,本项目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参保人员当年缴费成功后,业务系统自动为其核算缴费补贴,财务人员通过业务系统“监控管理模块”查询各档次缴费人数,核算个人缴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明显,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使用流程及手续,严格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三)项目产出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保享受个人缴费补贴人数 | ≥63310人 | 62324 | |
质量指标 |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人均个人缴费补贴标准 | ≥32.77 | 33.72 |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城乡居保享受个人缴费补贴应补尽补率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城乡居保财政缴费补贴管理机制 | 好坏 | 好 |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多种养老保险制度并行,衔接转移制度有待完善,中青年群体参保积极性不高;宣传工作还有不足,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二是缺乏专业知识。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绩效管理不适应。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协调专门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适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学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