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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山佲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6-01-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四川省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江山佲座一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大英县新城区环城路加气站旁建设,占地25.6亩,总建筑面积为32694平方米。主要建设4栋住宅楼(分别为1#、2#、3#、9#楼),以及1栋汽车服务中心(10#楼)。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该项目符合大英县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政策,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登记表》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1、施工期间应对产生扬尘的施工点及时洒水降尘,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因施工破坏的地表要及时平整、覆土回填使其恢复原貌。

  2、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和减少对周边声学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1,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在建设与运营过程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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