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5〕138号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的通知》(遂财行〔2025〕49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一批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2万元。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致富带头人扶持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农函〔2021〕58号)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大英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