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五)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七)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九)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十)管理本院物资装备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大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17.35万元。与2023年度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79万元,增长1.8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数较上年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8.64万元,占53.92%;其他收入1528.71万元,占46.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42万元,占52.77%;项目支出1566.93万元,占47.2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88.6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2.84万元,增长7.3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84万元,增长7.3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97.27万元,占89.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5万元,占4.35%;卫生健康支出39.01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74.51万元,占4.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88.64,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9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0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0.23%。决算数与预算数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9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5.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特种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接受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考察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9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4.95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英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设计项目、公务用车运行加油及维修维护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大英县人民法院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21分,绩效自评结果为良;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中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单位,较2023年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受理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
4.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8.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11.管理本院物资装备和两庭建设工作。
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3.承办其他应由大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我院编制数69人。截至2024年底,在编干警共62人,较2023年底增加2人,其中,在职转退休3人,新招录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我院年初预算1396.06万元,为年初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中期,增加436.85万元,其他收入1528.7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3361.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年度预算收入表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增加 | 年度总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396.06 | 436.85 | 1832.91 |
其他收入 | 0 | 1528.71 | 1528.71 |
年初结转结余 | 0 | 0 | 0 |
总计 | 1396.06 | 1965.56 | 3361.62 |
(二)支出情况。2024年度,我院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1396.06万元,中期调整为1960.32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3361.62万元,部门支出执行总额为3317.35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8.6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402.12万元,基本支出执行进度97.69%;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30.79万元,项目支出执行进度97.25%;其他收入支出预算总额1528.71万元,其他收入支出执行进度100%。具体情况详见表2:
表2:年度预算支出表
项目 名称 | 年初总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执行进度 原因分析 |
一、基本支出 | 1255.81 | 141.07 | 1402.12 | 1369.71 | 97.69% | 在职转退休3人 |
人员 经费 | 940.02 | 146.31 | 1086.33 | 1056.72 | 97.27% | 在职转退休3人 |
公用 经费 | 315.79 | 0.00 | 315.79 | 312.99 | 99.11% | 厉行节约 |
二、项目支出 | 140.25 | 290.54 | 430.79 | 418.93 | 97.25% | 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
三、其他收入 | 0.00 | 1528.71 | 1528.71 | 1528.71 | 100.00% | |
总计 | 1396.06 | 1960.32 | 3361.62 | 3317.35 | 98.68%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底特定转移支付结转结余11.86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我院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保障民生权益,强化执行工作,完善诉讼服务体系。2024年,全年受理案件5801件,审、执结5133件,审判质效指标达标率100%。民商事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提升至100%,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8%。该项指标得10分。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2024年调整预算数为1832.91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788.64万元,预算偏离度为3.99%。该项指标得7.68分。
支出执行进度:特定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为413.79万元,预算执行数为401.93万元,执行进度为97.13%。该项指标得8.74分。
预算年终结余:年终预算注销金额为31.41万元,结转金额为11.86万元,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2.42%。该项指标得7.81分。
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32.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9.47万元,2024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2.60万元,该项指标得0分。
3.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为22.68万元;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为25.23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0.07%。该项指标得3分。
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为19.58万元,办公家具账面原值为122.9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为250.16万元,办公设备账面原值为102.61万元。该项指标得0.60分。
资产盘活率:我院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3分。
4.采购管理
我院2024年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共1个,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该项指标得3分。
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14.88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37.4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合同金额为32.31万元。该项指标得1.38分。
5.财务管理
部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围绕财务管理制度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权限明确,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财务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该项指标无扣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为 17 万元,1月至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为30万元,1月至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我院2024年无年度预算1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无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延续性项目。2024年,我院共制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个,部门绩效目标年初纳入部门党组会集体决策范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密切结合实际,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满意度指标权重分别编制,严格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要求,根据需求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该项指标得12分。
2.项目执行
我院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基本相符。2024年,移动网络云服务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新建审判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设计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指标得15分。
3.目标实现
2024年,共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2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项目2个,达到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预期项目2个。该项指标得分17分。
表3:特定目标类项目目标完成表
项目 | 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 三级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
指标 | 指标 | ||||||
大英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设计 | 新建审判法庭、法治教育宣传基地信息化设计服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计项目个数 | 1 | 1 | |
质量指标 | 设计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设计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设计成本 | 30 | 24.9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信息化项目持续工作时间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设计满意度 | 100 | 100 | |||
移动网络云服务 | 为保障诉讼时效,案件监控动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打造移动网络云服务,提高干警办公办案效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网络云服务平台 | 1 | 1 | |
质量指标 | 案件审判质量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信息传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 | 17 | 17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连续发展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4年度,新审判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信息化设计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24.9万元,节约了采购预算资金5.1万元。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我院制定了预算编制内控制度,将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自评公开
我院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上一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3.问题整改
我院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
4.应用反馈
我院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未出现拖沓、未交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院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解释、计分标准和依据资料,对2024年预算绩效编制和执行进度进行测算,最终自评总分为89.21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执行过程中反馈不及时。经办人员与财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少沟通,未形成合力,导致部分项目在实施中没有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
(三)改进建议。一是在绩效自评打分中剔除不合理因素。在总体绩效-预算管理模块计分公式中,剔除人员类经费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的预算偏离度。例如,当年司改绩效考核奖金、当年新进人员导致的增资、当年退休人员减资、当年职务职级晋升导致的增资等事宜,均无法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存在偏离度。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