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确保我县豇豆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思路和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一方面着力堵住豇豆禁用农药管控漏洞,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严把豇豆生产过程及上市检测关,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另一方面优化豇豆病虫害防控方式,抓好病虫害预测预报,推行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统防统治替代一家一户分散防治,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用一年时间豇豆种植中违法使用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豇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县豇豆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治理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我县豇豆种植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回马镇、象山镇、玉峰镇、卓筒井镇,县内其他豇豆商品性种植区域,一并纳入治理范围。
(二)突出重点时节。从集中上市时节看,我县豇豆主要在夏秋季收获上市,蔬菜禁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同时存在。各镇(街道)要准确把握辖区内豇豆生产规律,把握播种、壮苗、结荚、采摘上市等关键节点,有序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三)突出重点问题。蔬菜禁用农药检出品种重点是: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品种重点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吡虫啉、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
各镇(街道)可根据近年风险监测结果和当地用药实际,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农药品种。
三、重点任务
各镇(街道)要在落实我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基础上,针对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精准治理方案,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一)进一步摸底建档。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收购贩运户、初加工企业(冷库)及园区等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包括主体的分布、数量、生产规模、病虫害及用药习惯、上市时间、产品流向、合格证开具等情况,逐一建档立卡,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将豇豆的“四类主体”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每一户都要明确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并进行公示。监管名录要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二)加快转变绿色生产方式。优化本地豇豆生产布局,做好轮作倒茬,根据适季适地原则,调减病虫重发区种植面积,扩大适宜区生产规模,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加强豇豆病虫害监测,筛选新型防治药剂药械,推行统一开方、供药和病虫害防治作业。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协调水肥,强化健康栽培和生态调控,减轻病虫发生程度。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黄蓝板、防虫网、诱虫灯、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行品牌+农户、园区+农户、协会+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带动农户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推动农药使用量和残留量双降低。
(三)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监管员和协管员作用,在豇豆施药、上市前等关键时期加强巡查指导,规范种植户严格遵守《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规定。开展豇豆治理——“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实训,实现基层协管员和建档立卡种植户全覆盖。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及三年行动宣传周等活动期间,集中向豇豆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安全用药普法宣传。采取县级专人包片、乡镇监管员包村、村级协管员包户等方式,实施“一对一”监管指导服务。
(四)严格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引导生物农药和高效低风险农药登记,及时淘汰高风险高残留、防效差的老旧农药品种。各镇(街道)要加大对辖区内农资店日常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要在农药经营者的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用农药的施用作物,确保每一个农药经营者知晓并落实购买禁用农药必须实名登记,并填写施用作物。在豇豆上市期间,执法部门要跟踪核查销售的蔬菜禁用农药实际用途与填写的用途是否一致,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要加强农药使用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
(五)全面强化巡查检查。要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在豇豆上市前,对每个种植户每月巡查2次,重点巡查农药购买使用、生产档案建立和有无违法违规用药情况;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每周巡查1次,重点巡查农药安全间隔期、产品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全面推广农事报告制度,在豇豆种植户购买、使用农药等重要时间节点,村级协管员要向乡镇监管员报告重要农事事项,并纳入巡查和抽查工作范围。巡查检查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将豇豆收购主体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有豇豆种植的地方,都要将其纳入风险监测范围。
(六)推进农药速测同步。以县为单位制定豇豆禁用农药、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全覆盖发放到全县豇豆种植户。积极推广风险品种售前报告制度,豇豆集中上市前开展产品抽样工作;各镇(街道)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每户至少抽检一次常规农药。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及时开展督促整改和现场指导,持续跟踪监测,合格后方可上市。
(七)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把豇豆作为监督抽查必检品种,实现地域覆盖、主体覆盖,及时全面充分掌握本地豇豆风险隐患。豇豆生产过程中,监督抽查重点检测蔬菜禁用农药;豇豆采摘上市时,同时检测蔬菜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豇豆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
(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两个名单”制度。对豇豆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要督促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小散户要通过就近设置自助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豇豆收购主体要指导其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求。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豇豆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产品加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查验责任。在实施农产品追溯“四挂钩”的基础上,将追溯与企业评优、政策奖补结合起来,提升豇豆主体入驻追溯平台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纳入“两个名单”管理的豇豆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技术保障。组建专家团队,强化攻坚治理中的技术保障,要加强蓟马、斑潜蝇、锈病等豇豆主要病虫害研究,摸清病虫害发生规律、危害特点,研发集成综合防控技术。要对酶抑制法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选择速测设备及产品,提高速测准确性。
(三)强化督促考核。豇豆等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已纳入2023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在豇豆集中上市期,县农业农村局将核实各地豇豆种植户建档立卡是否全面,治理措施是否落实落地,对工作不力的地方给予通报。
附件:大英县豇豆种植主体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