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19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2)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411814号 | 邓茂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明星北街70号锦绣山庄第2幢-1楼1号 |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923执663号之一 |
2 | 川(2022)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41138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英县支行 | 抵押权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