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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05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05

   继承人吴银琼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沈显金位于蓬莱镇书院街小学16幢集资住第2单元2楼1号宅楼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吴银琼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11)第00804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120598号

沈显金

吴银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蓬莱镇书院街小学16幢集资住第2单元2楼1号宅楼

5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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