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成都巴福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CG2UE7D
经营场所:成都高新区顺源环街388号21栋1层11号
法定代表人:师*航
身份证号码:51012*******073217
经审查,本局作出的大市监处罚〔2024〕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处罚因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需要进一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撤销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2.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和决定并送达。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