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执行机关 |
| 1 | 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违法案 | 2018.5.28 | 公司: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未如实记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责令整改,并对该公司处人民币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对项目负责人处人民币30000(大写:叁万元整)的罚款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四)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 | 大英县安监局 |
| 2 | 四川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违法案 | 2018.6.8 | 1.一名爆破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进行爆破作业;2.爆破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 大英县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