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大英县象山镇 |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
四川天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于大英县象山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段堤防总长0.671km,分别为陈古溪段堤防211.16m(位于郪江支流陈古溪左岸,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约11.8m,尾段与象山林海大桥桥墩连接)、郪江段堤防堤防460.0m(位于郪江干流左岸,象山镇污水处理厂位置,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为10.5—12.9m,起点接已建成的象山镇市场段防洪堤),并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满足10 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项目总投资2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经四川省水利厅下达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18〕1329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遂宁市芝溪河、郪江、沈水河三条中小型河流治理实施规划审查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2〕1303号)规划工程,且分别经原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关于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回复》、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不出具用地预审的说明》,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
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新建污水收集池收集定期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因工程破坏的植被,维护和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尽量减轻因本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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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铝合金门窗玻璃、边条分类回收项目 |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盛马大道 |
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锐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 |
成都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于大英经开区,租用已有钢结构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300㎡。购置粉碎机、脱粒机、静电分离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形成年回收废铝合金边条约1200t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 项目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9-510923-42-03-347376】FGQB-0028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租用名健建材厂闲置钢结构厂房进行生产,且根据《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规划一致,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
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在现有钢结构厂房内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按环评报告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吸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已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分拣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3 |
废旧木材资源化再利用建设项目 |
大英县隆盛镇 |
大英县隆盛精英建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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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大英县隆盛镇,主要改扩建建设钢结构厂房800㎡,设置打料机6台,梳齿机2台,接木机2台,热压机2台,冷压机3台,砂光机1台,翻板机1台,锅炉1台,锯片机1台,中央吸尘系统1套,年产板材0.6万m3。项目已开工建设,我局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下达《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大环罚〔2019〕11号)。该项目为补办环评批复。项目总投资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项目具有《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923-20-03-346147】JXQB-002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废旧木材资源化再利用生产线,不新增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性质,且分别经原国土局出具《关于大英县隆盛镇精英建材厂用地情况的说明》、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精英建材厂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拼接、热压及冷压粘合工段设集气罩,胶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汇入排气总管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裁边、砂光过程中产生的木工粉尘经抽风管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尾气经除尘器过滤+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处置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应采取优化加工方式、定期检查抽排风机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废锯木条、布袋除尘器收尘(木屑)交由木材商回收处置;锅炉湿法除尘收尘定期清掏,规范化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铁钉分类收集暂存,统一外售;废机油、废导热油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落实废水处理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文本要求,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废水再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4 |
PVC装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项目 |
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庙山街 |
遂宁兴飞致远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亿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于大英经开区,租用金纱织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1300㎡,建设 PVC线条挤出生产线5条,预计年产24000㎡PVC门套线条、收口线条、腰线条、踢脚线条、墙板线条、扣板线条等 PVC 型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9-510923-29-03-364426]FGQB-0062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租用金纱织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且根据《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规划一致,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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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在现有钢结构厂房内建设,不涉及土建,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按环评报告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破碎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造粒、挤出、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优化加工方式、定期检查抽排风机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印花膜分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覆膜胶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