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115108230/2025-0003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卓筒井镇
  • 文       号:大卓府发〔2025〕19号
  • 成文日期: 2025-10-27
  • 发布日期: 2025-10-27
  • 有 效 性: 有效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村办企业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卓筒井镇 发布时间:2025-10-27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村办企业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规范村办企业管理,现将《村办企业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办企业的投资者,依法依规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办企业的重大事项,其成员(代表)大会要确定村办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提名,委托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派专人全程监督村办企业的运行。

二、乡镇党委政府是村办企业的筹建和监管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村办企业联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联系、指导、监督强村公司管理运行,积极推动村办企业的发展。

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村办企业规范运行的指导,协调解决村办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四、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控股设立的村办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须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相关法律规定任免。

五、对多村联合投资设立村办企业,乡镇党委要综合考虑提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按程序产生。

六、对多村联合投资设立村办企业,乡镇党委要综合考虑提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按程序产生。

七、乡镇在编人员、村干部在村办企业兼职的,不得领取工资薪酬补贴。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对企业开展绩效考核,并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以提高村干部参与企业运作积极性,其他人员待遇由企业按乡镇有关规定执行。

八、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审核村办企业开户银行及开设一般账户和数量,村办企业开户银行及开设一般账户要在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备案。

九、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监督村办企业按规定建立财务收支预、决算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

十、乡镇党委政府要监督村办企业不得列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非生产性开支,要坚持小额、必需、真实的原则,制定村办企业确因发展经济需要对外发生的费用标准。

十一、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监督村办企业不得对外拆借资金,不得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投资股市、期货市场。

十二、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监督企业推行资金收付“非现金”结算,通过银行转账、二维码非现金收付款方式收取各项经营收入和支付各项费用。

十三、乡镇党委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监督村办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制定债务规模警戒线,实行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十四、乡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对村办企业经营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经营人员进行激励,审核村办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要在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备案。

十五、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要指导村办企业执行定期审计制度,在组织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时,要将村办企业的财务管理、经济责任等同步纳入审计范围,督促村办企业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群众公布。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20251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