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27号
继承人张春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斯富、秦淑云位于蓬莱镇书院街蓬莱小学内1单元第3楼2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张春华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11)第03638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123016号 | 张斯富 秦淑云 | 张春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书院街蓬莱小学内1单元第3楼2号 | 10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