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英县四五水库生态圈养模式示范项目 | 大英县玉峰镇指石河村 | 苏州水霖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科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五水库下游区域,靠近水库大坝处,水面浮式圈养平台占地约100亩,陆地占地13.986亩。水面建设浮式圈养平台(其中包含:800个圈养桶、浮式尾水处理系统等),陆地建设岸基尾水处理系统及饲料塔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商品鲈鱼1600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5万元。 |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和临时用地范围,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捕杀动物;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体工程、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临时堆料区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系列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土地整治后覆土绿化。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新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养殖废水经浮式固液分离器分离,上清液经简易生化池处理达标后回流至水库,浓缩尾水经过格栅井及沉砂池,形成固体肥料外运销售,剩余尾水进入“厌氧、兼氧、好氧池→二沉池→简易生化池”处理达标后进行灌溉。 (三)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覆盖、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及运输时严密遮盖、文明施工、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路线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每天抽取圈养桶底部尾水,桶内水体保持流动状态,死鱼及时清捞,岸基尾水处理系统进行加盖密封。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经回填后进行外卖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死鱼经石灰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养殖固体肥料,及时外售;过期药物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防疫检疫用药药瓶及包装物交由治疗防疫人员带回处置,不在场区暂存和处置。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水泵、罗茨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置橡胶减震,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