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12号
继承人杜春、杜娟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杜培高位于蓬莱镇正大街101号1楼商业、蓬莱镇新华街48号理想嘉苑B1幢2单元3楼2号、蓬莱镇新华街48号理想嘉苑B2幢2单元3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杜春、杜娟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537号 | 杜培高 | 杜春、杜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正大街101号1楼商业 | 50% |
2 | 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709号 | 杜培高 | 杜春、杜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新华街48号理想嘉苑B1幢2单元3楼2号 | 50% |
3 | 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9657号 | 杜培高 | 杜春、杜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新华街48号理想嘉苑B2幢2单元3楼1号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