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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8
第五部分 附表..........................................................................................6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捕捞及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有关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议定方案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截至2023年底,内设行政事业单位24个,其中:(1)行政管理机构1个(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英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农机监理站);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19个(大英县植物保护站、大英县农业技术信息推广站、大英县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大英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英分校、大英县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站、大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大英县水产站、大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英县天保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河边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卓筒井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回马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玉峰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象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金元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蓬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隆盛镇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2,336.62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50.23万元,下降5.5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大英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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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3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46.40万元,占49.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90.22万元,占50.52%。(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3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65万元,占5.14%;项目支出59,132.97万元,占94.86%。(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336.6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50.23万元,下降5.53%。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大英县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收支。(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6.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8%。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9.55万元,增长3.91%。主要变动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6.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8,809.22万元,占93.4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4.69万元,占0.89%;卫生健康支出106.17万元,占0.34%;住房保障支出242.96万元,占0.7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41.51万元,占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57万元,占1.45%;城乡社区支出123.28万元,占0.40%。(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846.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39.89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75.1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32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决算数为29.9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决算数为7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12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决算数为71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决算数为9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决算数为168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3年决算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决算数为2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决算数为6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23年决算数为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决算数为23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3年决算数为4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3年决算数为4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农业(款)渔业发展(项):2023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决算数为158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14,44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3年决算数为195.90万元,完成预算100%;生产发展(项)2023年决算数为655.49万元,完成预算100%;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23年决算数为4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7,60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3年决算数为268.98万元,完成预算100%;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3年决算数为6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20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3年决算数为24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27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决算数为24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3年决算数为84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09万元,完成预算99.93%,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2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
算20.61万元,占7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8万元,占26.6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费用支出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技、农机新技术推广、农业(渔业)执法、农机监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万元,完成预算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业务指导活动及友邻同级部门交流学习增多,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农业招商引资接待客商支出。二是友邻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支出。三是上级部门到我县督查、培训、专项检查等用餐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8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用于农业项目招商引资接待客商支出0.65万元。二是友邻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4.18万元。三是上级部门到我县工作督查、调研、业务指导、农产品抽检等支出2.6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90.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34万元,比2022年增加8.95万元,增长3.0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8.8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7.28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1.5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货物主要是农业生产物资种子、肥料及防疫物资;政府采购工程主要是提灌站建设;政府采购服务主要是农业病虫害防治、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8.8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8.8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项目预算资金未达到100万元,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县级匹配资金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
2023年度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6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来看,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完全实现,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建设进度缓慢,对应进度支付时间节点,存在上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等情况;
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3.5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收集核实病死猪数量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止了疫情发生,从源头上保障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由于近年来我县生猪存栏量受非洲猪瘟疫情和市场价格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无法以正常的死亡率和存栏量进行人为的准确估算,因此导致估算的来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与实际处理数量出入较大,但是实际工作中已对养殖户申报的无害化处理的每头病死猪做到了应补尽补;
2023年度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对村级防疫员实行财政补助,用于强制免疫劳务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023年度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以及购买快检试剂耗材和更新实验室检测器材,完成了农产品抽样检测和动物及产品检疫目标任务,确保了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供给;
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狂犬病疫苗和常见病疫苗采购,并采取强制免疫疫苗注射措施,有效控制了动物疫情的发生;
2023年度农业及渔政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发放行政执法人员差旅费,确保了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全县农资经营户执法监督检查3次以上,无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定期开展天然水域的渔业执法监督检查,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保护;
2023年度农机监理与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全县农用车实行年度检验,加大对农机机手的培训力度,增强了农机机手的操作规程意识,提高了农机使用安全运转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制定的目标任务;
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机具核查、培训等工作开展,全面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任务;
2023年度提灌站运行维护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全县400处提灌站进行维护守护,着力提高机电提灌站的正常使用率,确保了农业生产提灌用水;
202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聘请人员及法律顾问及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农村惠民阳光平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聘请有资质的服务公司对乡镇及原贫困村“三资”管理平台系统维护,确保了大英县“农村惠民阳光平台”系统设备及网络正常运行,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2023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相关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以及登记赋码颁证等工作,建立了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年度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绩效自评综述:采取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控预警,定期发布植保情报,组织专家会商等工作措施,大面积病虫害防控处置率达到了95%。
以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用于反映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
1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函
大农函〔2024〕67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综合评价,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局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计划投资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农业农村改革促进股、乡村治理股、农业产业与园区发展股7个机构。
下列23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包括:大英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英县农机监理站、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英分校、大英县植物保护站、大英县农业技术信息推广站、大英县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大英县农机推广站、大英县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站、大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大英县水产站、大英县天保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河边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卓筒井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回马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玉峰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象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金元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蓬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隆盛镇畜牧兽医站。
(二)机构职能
根据大委办〔2019〕4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农民增收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捕捞及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有关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议定方案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177人,实有职工1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9人;事业编制163人,实有160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年初收入预算43,126.35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5,5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7,585.00万元);调整后预算62,336.6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30,84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49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决算62,336.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年初支出预算43,126.35万元,调整
后预算62,336.62万元;实际支出62,3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65万元、项目支出59,132.97万元)。年中人员经费调减,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为62,336.62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62,336.6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各项支出,并保证预算执行进度,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其中:
2023年人员类运行费预算2,899.31万元,实际支出2,899.3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记录。运转类的基本公用经费304.34万元,实际支出304.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项目类预算数59,132.97万元,实际支出59,132.9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记录。
1.目标制定方面: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均细化量化,将绩效目标纳入局党组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
2.目标实现方面: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财政局编制要求按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目标编制。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2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数量指标个数22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21个,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控制在10%以内,个别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待提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内部应用。一是我局计划投资财务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物资按照程序进行采购报批。二是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三是按照内控制度管理的要求,单位的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均依照大英县农业农村局的内控制度有序开展。
2.自评公开。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3.问题整改。通过加强预算绩效项目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按正常从紧原则,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付下一年度财政资金。
4.应用反馈。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了公共资源、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涉农工作持续开展、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各项工作发展。
(三)自评质量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从预算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内部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2023年顺利完成了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实名制财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政务和公益域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编制云等项目上,都发挥了应有的职能职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完全实现,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建设进度缓慢,对应进度支付时间节点,存在上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等情况。参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不涉及“自评质量”(10分),故自评综合得分为86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得分为95.56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较强,我局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和熟悉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操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资金的监管中存在资金使用不及时的情况,有时活动开展延后,导致没有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按时间进度使用资金,造成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三是部分项目业务股室配合力度不大,在提交各种项目资料时有拖沓现象,且提供项目自评报告质量不高,给形成高质量全局自评报告造成一定困难。
(三)改进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细化具体的预算绩效编制工作计划,规范、细化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编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计划进行支出,严禁出现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情况,单位财务人员按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单位进行核对,保证财务上与业务上收支相一致,使相关业务股室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更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全力抓好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在项目资金绩效申报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实际的要求编制科学性、可执行的绩效目标,在执行中严格资金管理和规范支出,坚决落实资金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使用规范,事后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4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对无害化处理生猪进行补贴,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收入10万元,用于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进行补助,防止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防止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发生乱抛乱弃病死畜禽,无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对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对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围绕绩效目标表中设定的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补贴发放正确率、补助发放完成时间、每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机制管理水平、养殖户满意度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年度目标完成的实际成效,按照各项绩效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3.5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大英县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2683头,无害化病死猪处理合格率100%,无害化病死猪处理及时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生猪安全有效供给率100%,无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非洲猪瘟疫情有效控制率100%(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病死猪对环境污染发生率<1%,无乱抛乱弃病死畜禽,未对公共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五、存在主要问题
除生猪外的其它畜种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未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影响养殖户对病死畜禽特别是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六、项目绩效情况
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参与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畜禽品种覆盖面,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确保我县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83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是用于补助村级防疫员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的专项资金,2023年下达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36万元,我县已安排用于强制免疫劳务费,全年共计执行数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年度目标。
本项目年度整体目标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为更好实现年度目标,细化了产出、成本、效益、满意度四类指标,具体为:补贴防疫员人数≥15人、防疫人员补助发放准确率100%、防疫人员补助发放及时率10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数量≥36万头(只)、畜禽死亡率0%、疫情控制及时率100%、防疫人员及群众满意度100%、防疫人员劳务费≥36万。上述申报内容与目标设定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正常开展,对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补助防疫人员54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数量牲畜38.45万头/只。
(2)质量指标。防疫人员补助发放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防疫人员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畜禽重大动物疫病死亡率0%,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了疫情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应≥90%,全年完成值100%。
4.经济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支付防疫人员劳务费、特聘防疫员工资及相关保险36万元。
五、存在主要问题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强制免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供给和公共卫生安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60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项目是用于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验检测的专项工作经费。此项目安全检测项目收入共计15万元,用于开展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支出15万元。
本项目年度目标为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动物及产品检疫出证;“瘦肉精”快速检测、畜产品实验室检测,以达到畜产品安全率达到100%;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年抽检农产品500个以上,保障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实现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更好实现年度目标,细化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三类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1。上述申报内容与目标设定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全县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对全县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畜产品(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7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开展农产品快检613个,检疫畜禽240.5638万头(只、羽),畜禽产品2.5449万吨,抽检“瘦肉精”11038头份,结果均为阴性,合格率100%。购买快检试剂耗材和实验室检测器材物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抽样检测。二是时效指标方面,产品做到及时检测。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产品供给安全,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产品安全检测管理机制运行较为健全,抽检农产品合格率100%,有效捍卫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群众对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宽量大,产品安全检测管理机制仍需要不断完善。实验室设备维护、检定校准、耗材购买费用及工作经费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经费投入,更换和添置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不断完善农产品管理机制,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82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是用于购买动物疫苗的专项资金,2023年下达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共计20万元,我县已安排用于购买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全年共计执行数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年度目标。
本项目年度整体目标为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发生。为更好实现年度目标,细化了产出、成本、效益、满意度四类指标,具体为:牛羊口蹄疫、禽流感、猪口蹄疫、狂犬病疫苗注射量≥1000个,动物免疫质量合格率100%,采购质量合格率100%,采购疫苗及时率100%,疫苗采购费≤20万元,动物疫情有效控制率≥98%,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健全,群众、养殖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0%。上述申报内容与目标设定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正常开展,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县级匹配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免疫犬只38426只,动物免疫质量合格率100%。
(2)质量指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采购疫苗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健全,动物疫情有效控制率100%,未发生狂犬病疫情。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养殖户对犬只免疫工作满意度100%。
4.经济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疫苗采购费用20万元。
五、存在主要问题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强制免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供给和公共卫生安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业及渔政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5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业及渔政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农业及渔政执法资金项目是用于实施农业生产物资和渔业安全的专项工作经费。农业及渔政执法资金共计3万元,用于开展农业及渔政执法资金支出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县相关农业生产物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无假冒伪劣农资,开展对全县天然水域的渔业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保护。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确保农业及渔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业及渔政执法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的来说,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业及渔政执法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9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全县农资经营户执法监督检查3次以上,不定期开展天然水域的渔业监督检查。
(四)项目效益情况。无假冒伪劣农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保护。
五、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国家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渔业监督检查量宽面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农用物资监督检查和渔业检查工作,确保全县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开展经营和退捕渔民的就业指导工作有序推进。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机监理与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9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机监理与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机监理工作经费是用于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年检政策宣传、农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培训等专项工作经费。此经费收入共计4万元,用于开展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年检政策宣传、农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培训等费用支出4万元。
本年度目标为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大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年检力度,全年完成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年检350台,年检率100%。为更好实现年度目标,细化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三类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上述申报内容与目标设定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常开展,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对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机监理工作经费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开展农机安全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年检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350台,年检率100%,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时效指标方面,年检做到及时检验。
(四)项目效益情况
农机监理政策的实施,确保全县无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存在主要问题
农机具面宽量大,加强安全监管、宣传力度,工作经费不足。
六、相关措施
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农机监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无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77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是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机具核查、培训等专项工作经费。此经费收入共计5万元,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机具核查、培训等费用支出5万元。
本年度目标为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力度,全年完成机具2000台,机具出厂编号和发动机编号准确率100%。为更好实现年度目标,细化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三类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上述申报内容与目标设定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可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常开展,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核查机具535台,机具出厂编号和发动机编号准确率100%,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时效指标方面,机具做到及时核验。
(四)项目效益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满足了农民对机械化的需求,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群众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布点多面广,核实较困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工作经费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大经费投入,及时全面准确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操作程序、补贴要求等相关信息,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提灌站运行维护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78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机电提灌站运行维护经费是为保障农业生产重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支出的专项工作经费。机电提灌站运行维护项目收入共计80万元,拨付到各镇提灌站维护经费支出8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农村机电提灌设备在重要农时正常运转,保障生产用水需求目标。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农村机电提灌设备正常运行,对2023年度机电提灌站运行维护经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四川省小型泵站设计规程》《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由业务股室收集整理编制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党组会议集体通过,拨付到各镇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报送的实施方案,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挪用专项经费。
(三)项目产出情况。2023年度对全县400处机电提灌站进行维护守护,保障正常运行,维护率100%,确保了全县群众农业生产用水,获得了受益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项目效益情况。确保全县水稻满栽满插,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机电提灌站建设年限时间久,维修维护技改数量量宽面大,提灌设施老化严重,保障全县机电提灌站正常运转,资金缺口大。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机电提灌站排查力度,切实加大对一些骨干提灌站技改资金的投入,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使其充分发挥效益,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6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大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是用于全县9个镇1个街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专项工作经费。大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共计10万元,用于大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费用支出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确保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对大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的来说,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全县9个镇1个街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四)项目效益情况。全县9个镇1个街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全县不发生群众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产生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五、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红利愈发显现,全县9个镇1个街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日益加大,我局介入司法的案件愈来愈多,经费严重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投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了解,减少司法成本。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村惠民阳光平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7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村惠民阳光平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大英县“农村惠民阳光平台”项目是用于全县各镇(街道)及原贫困村“三资”管理平台系统专项工作经费。镇(街道)及原贫困村“三资”管理平台系统收入共计10万元,用于各镇(街道)及原贫困村“三资”管理平台系统维护费用支出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全县各镇(街道)及原贫困村的“三资”管理平台正常运转。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确保全县“三资”管理平台工作正常开展,对“三资”管理平台正常运转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大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的来说,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村惠民阳光平台”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全县“三资”管理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
(四)项目效益情况。全县“三资”管理平台正常使用合格率为100%,确保群众对村级事务知晓率达到100%。
五、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群众对“三资”管理平台查询操作率不高,运行培训及系统维护费用的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大系统维护费用的投入,加强“三资”管理平台日常监管工作,培训普及广大群众对本辖区内的“三资”管理平台操作培训,提高群众对本辖区内的“三资”管理情况的知晓率。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8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大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是用于全县的45个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大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收入共计45万元,用于大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费用支出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县45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化建设。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确保全县45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化建设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对全县的45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化建设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的来说,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送的项目绩效指标,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全县的镇及45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阵地规范化建设,确保试点村财务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健全。
(四)项目效益情况。全县的镇及45个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集体经济培育统计等软件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五、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县集体经济财务报账要求较高,一些镇村报账资料不规范,容易审核不通过被打回完善,村级报账员镇村之间来回跑,手机端一体化报账系统平台建设有待加快推进。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费用的投入,提高群众对本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的知晓率。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3号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控预警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作,是保障粮食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历年来,县政府把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23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和支出标准经过县财政局多次审核后实施,并严格遵守中省市县的财政专项经费支出规定使用该项资金。本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大英县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任务分配表》,我局生产发展股从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工作实效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自查,根据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及时报送等几方面进行自评。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自评,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符合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申报,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符合程序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根据年初财政局审批情况,2023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控预警项目为3万元,在执行时相关股室严格按照设定的目标开展项目,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自查,并在执行中有偏差的项目资金进行了纠正,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项目产出情况。2023年,按年初绩效目标的要求完成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监控预警,发布植保情报12期,组织专家进行病虫害会商4次,大面积病虫防控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四)项目效益情况。2023年,大面积病虫防控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全县没有发生大面积虫害损毁农作物。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在执行中严格资金管理和规范支出,进一步规范支用手续。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