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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30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30

   继承人王碧清、朱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朱长万位于县城新区广场街(广电局集资楼);县城新区政府街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王碧清、朱志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01)字第3979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847号

朱长万

王碧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县城新区广场街(广电局集资楼)

50%

2

大国用(2001)字第4026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756号

朱长万

朱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县城新区政府街

5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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