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30号
继承人王碧清、朱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朱长万位于县城新区广场街(广电局集资楼);县城新区政府街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王碧清、朱志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1)字第3979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847号 | 朱长万 | 王碧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县城新区广场街(广电局集资楼) | 50% |
2 | 大国用(2001)字第4026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756号 | 朱长万 | 朱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县城新区政府街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