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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划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禁止开垦陡坡地的公告》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2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决策部署,大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划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禁止开垦陡坡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文件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遂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遂宁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遂水保委〔202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公告》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禁止开垦陡坡两方面划定范围、说明相关事项。

    (一)崩塌、滑坡危险区。从公路、中型水库、县级河流,县域内风景名胜区、佛教古寺,境内陡岩、陡坎等方面划定范围并说明相关事项。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全县各镇(街道)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并说明相关事项。

 

 

 

大英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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