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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0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20日-20232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英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新城区民生路3

 

英县中医医院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医院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提标扩能,主要内容改造升级中医综合治疗区、名医馆3000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健康体检管理(治未病)中心1800平方米改造老年病科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新增床位50改建急诊科600平方米及购置设备建设影像中心1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投资10300万元

一、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各楼层应加强通风、消毒措施,对医疗固废暂存间做到及时清运,定时消毒,减少恶臭的产生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采取除臭除味处理,保证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标;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进行排放;煎熬中药经专用排风管道引至楼顶高处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预处理后连同医疗废水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合理布置设备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车辆采取禁鸣、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周围声环境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应集中分类收集、暂存,按相关规定及时转运、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做好医废暂存间的消毒、防渗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的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台账管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装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消毒脱水后严格规范处置。

五、建立健全医院环境管理机构和环保设施运行工作制度、运行台账和污染源管理档案。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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