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的通知》(川脱贫办发
〔2018〕1号)、《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全县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的通知》(大脱
贫办〔2018〕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2018年4180人脱贫、14个贫困村退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
落实减贫目标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
年,是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县五届4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
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户脱贫、村退出标准,聚焦聚力贫困对象精准帮扶和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把提高脱贫质
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把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为基本要
求,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持续巩固已脱贫贫困人口、已退出贫困村成果,保质保量完成4180人脱贫、14个贫困
村退出年度减贫任务,实现脱贫攻坚连战连胜。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为确保2018年贫困对象退出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确保已退出对象持续稳定退出,再次明确各镇乡、县级各
部门的职责。
(一)各镇乡负责脱贫户“一超”“两不愁”和退出贫困村“一低”工作。
(二)县农业局、人社局牵头负责贫困人口产业就业增收工作。
(三)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两线合一”工作。
(四)县农业局牵头负责“有集体经济收入”工作。
(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
(六)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卫生室”工作。
(七)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牵头负责“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
(八)县水务局牵头负责“有安全饮用水”工作。
(九)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有生活用电”工作。
(十)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有文化室”“有广播电视”工作。
(十一)县交运局牵头负责“有硬化路”工作。
(十二)县经信局牵头负责“有通信网络”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强
化组织实施,建立可追溯问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质量。对当年贫困对象退出、往年已经退出对象“回头看”“回
头帮”等工作一定要责任到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二)优化工作机制。各镇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
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好的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脱贫办要加强对各镇乡、县级各部门完成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
核,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考核,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统筹协调。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分管县级领导研究解决,对分
管县级领导不能解决的,由分管县级领导提出意见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研究。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