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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08-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县属各企业单位:

《大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


大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遂宁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食糖、食盐、蔬菜、蛋品、奶制品、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

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一般),级为最高级别。

1.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特别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县和1个以上相邻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在全市内呈多发态势并波及本县的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县城区范围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在2个以上镇乡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1.5.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1个以上镇乡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般市场异常波动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

2.1.1  成立大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统计局、县畜牧局、县气象局、成都铁路局大英车务段、盐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加强会商研判,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4)指挥、协调成员单位及县级有关部门、有关镇乡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

(6)指导镇乡及县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7)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市场体系股负责日常工作。启动预案后,与县政府应急办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上报等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县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报告、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监控粮食、食用油等商品的市场波动情况,做好粮、油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货源组织、市场投放和供应,组织粮油企业搞好加工销售工作;负责实施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外发布价格信息,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负责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相关资金的管理,保证应急商品采购调运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公路应急运输,并协调落实其他运输渠道。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

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储备应急所需粮食、食用油,按指挥部的安排投放应急粮油,做好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购销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

县工商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县统计局:负责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宏观综合统计监测。

县畜牧局:负责做好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的发布,根据应急需要,加强气象服务。

成都铁路局大英车务段:负责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铁路运输。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大英公司:负责县级食盐的应急储备、投放和市场供应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4  县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2.4.1  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应急响应行动负责和市应急指挥部、镇乡政府及县相关部门的上下协调工作。

2.4.2  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组长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大英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粮食、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负责对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调运、投放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助;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消费统计、气象服务等工作。

2.4.3  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成都铁路局大英车务段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生活必需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维护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及时组织安排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铁路应急运输。

2.4.4  市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由县工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各类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

2.4.5  应急食品安全保障组

组长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4.6  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县政府新闻办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媒体发布相关新闻;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管理。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在生活必需品市场或零售市场选点设立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对市场实行日常监控。市场供应平稳时期,实行价格周报制度,由每周星期一上午10时前报送上星期五的价格;当市场发生重大异常波动时启动日报,每日上午10时前报送前一天的价格;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每日16:00点前报送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当天价格和库存。启动日报后,县商务局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市商务局。

3.2  县政府办、县商务局根据全县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确定生活必需品最低库存预警线,当库存达预警线时,及时向县指挥部发出预警报告。

3.3  县政府办、县商务局根据全县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供需动态分析,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4  应急响应

4.1  县指挥部根据生活必需品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4.2  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4.3  县指挥部接到各地的紧急报告和请求后,立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4.4  县指挥部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并向县政府办提供宣传报道资料。

4.5  县级相关部门接到县指挥部通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5  紧急处置

5.1  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5.2  应急处置

5.2.1  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置

发布信息。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企业供应链采购。当发生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骨干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区域间调剂。当发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动用储备。当发生较大和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适时动用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市场,当地生活必需品储备不足时,再申请动用上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商务局可会同有关部门在重点地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依法征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报政府批准后可应急征用单位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2.2  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

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滞销农产品出口。

鲜活农产品出现严重滞销情形时,商务局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5.3  新闻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县指挥部统一领导,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实施。

5.4  应急结束

5.4.1  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县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2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商务局应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指挥部和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政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6.2  调查与评估

县指挥部负责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市场异常波动的事实;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应对措施的评估;各种必要的附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

6.3  恢复重建

县政府负责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支持的,由县政府提出请求。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镇乡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7.2  物资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7.3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应急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7.4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铁路、公路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7.5  市场秩序保障

县发改、公安、粮食、工商、质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8.2  培训

县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就本预案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8.3  演练

县指挥部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8.4  监督管理

8.4.1  县指挥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和指导。

8.4.2  县指挥部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报告、举报制度,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指挥部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有权举报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9  附则

9.1  预案修订和管理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必要时进行修订。《大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并报市商务局、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9.2  奖惩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对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表扬。

对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个人的责任。

9.3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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