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2022年修订)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2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
2.2各镇(街道)、园区………………………………………10
3.地震灾害分级应对……………………………………...……....10
3.1灾害分级………………………………………………….10
3.2应对分级………………………………………………….11
3.3响应分级………………………………………………….12
4.运行机制…………………………………………………...…....14
4.1监测预报与预警……………………………………….....14
4.2信息报告………………………………………………….14
4.3先期处置………………………………………………….15
4.4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15
4.5应急处置主要措施……………………………………….20
4.6响应结束………………………………………………….24
4.7恢复与重建……………………………………………….24
4.8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25
5.应急准备与支持………………………………………………...28
5.1预案准备…………………………………………............28
5.2宣传演练…………………………………………............28
5.3队伍保障…………………………………………............29
5.4物资储备…………………………………………............29
5.5资金保障…………………………………………............29
5.6技术支撑…………………………………………............30
6.附则…………………………………………...............................30
6.1责任与奖惩………………………………………............30
6.2预案管理与更新…………………………………............30
6.3预案解释…………………………………........................31
6.4预案实施时间……………………………........................3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大英县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持续深入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有力有效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大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县突发地震事件或受异地地震波及影响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部门间、行业间的协作机制,强化各镇(街道)、园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和基层组织第一责任,形成抗震救灾整体合力。
1.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优化整合应急力量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震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县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建立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指挥和实施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常态化组织体系
指挥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经科局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大英中队中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民族宗教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侨台办、武警大英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资金融工作局、县委外事办、县人防办、铁塔遂宁分公司大英办事处、共青团大英县委、县红十字会、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公司、电信大英分公司、大英燃气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抗震办)设在县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2.1.3专项工作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临时设立相应工作组,并根据实际增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县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1)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外事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舆)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技术保障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气象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依托省地震局预警系统参数,做好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协调军地各方资源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支撑工作;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监测和相关防控工作;对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水灾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县(内)外有关监测研判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援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共青团大英县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各镇(街道)、园区义务抢险救援队等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动员、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军队协调组
由县人武部牵头,县应急局和武警大英中队等组成。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所属预备役和民兵、武警中队支援地方开展抗震救灾、营救群众、医疗支援、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工作及执行其他抗震救灾任务;加强上级军事机构的对接,保障军队指挥机构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直接对接工作机制;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群众安置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防办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指导开展房屋建筑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的善后事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经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红十字会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新冠肺炎等重大疾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县(内)外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交通运输组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县(内)外交通抢险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要素保障组
由县经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金融工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川投水务大英公司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指导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县(内)外有关要素保供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治安维稳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综合执法局、县司法局、武警大英中队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救灾物资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共青团大英县委、县红十字会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开展受灾救济救助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社会管理服务组
由共青团大英县委牵头,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红十字会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整合群团组织力量,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有序配合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物资运输配发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宣传报道和舆情控制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外事办、县侨台办、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和控制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加强灾区国(境)内外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灾损评估组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开展灾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核实,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总结;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外事协调组
由县委外事办牵头,县侨台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灾区国(境)外人员的救护临时安置、转移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捐赠款物的对接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善后处置和灾后重建组
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工作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和各镇(街道)、园区等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各所属行业制定灾后重建方案,配合县住建部门对灾区建筑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加固改造或重建不符合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各镇(街道)、园区
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牵头健全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并完善组成人员,着力提升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安排部署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3.地震灾害分级应对
3.1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7.5级以上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6.9级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6.5-7.4级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5.5-6.4级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4.9级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4.5-5.4级地震。
人口密集地区指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高于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其他地区指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低于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指各县(市、区)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数量,相关数据可参考全省及各地最新版的统计年鉴中常住人口数量和辖区面积,有其他数据比年鉴数据更加精准的,以该数据为准。〕
3.2应对分级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共同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共同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县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当地震灾害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提请市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涉及跨镇级行政区域的,由县抗震办负责统一响应支援。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县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国家、省级或市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3.3响应分级
县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3.1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2)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5.5级以上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高、危害较大的地震。
(4)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或超过事发地县(市、区)应对能力的地震。
一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3.3.2二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震二级应急响应: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2)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5.0-5.4级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高的地震。
(4)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或超过事发地县(市、区)应对能力的地震。
二级响应由县抗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3.3.3三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震三级应急响应:
(1)造成7人以上受重伤的地震。
(2)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4.4级左右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较高的地震。
(4)发生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镇(街道)、园区或超过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应对能力的地震。
三级响应由受灾镇(街道)、园区提出请求,或县抗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县级层面根据地震灾情,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响应和响应级别。可以结合历史经验和工作要求,科学设置本级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原则上满足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总体要求。
3.3.4响应级别调整
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由县抗震办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运行机制
4.1监测预报与预警
主动对接市应急局和省地震局,及时掌握震情预报和预警,对省地震局提出的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利用转发平台和预警终端及时将临震预报通报至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和县抗震指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4.2信息报告
4.2.1震情速报
县内发生地震后,县应急局迅速将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受影响的各镇(街道)、园区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地震相关信息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县应急局要快速评估地震灾害结果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镇(街道)、园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通信、铁路和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县应急局通报有关灾情信息。
4.3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镇(街道)、园区应迅速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开展灾情搜集和自救互救工作,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对交通干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调配、征集救援救灾物资,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省地震局,掌握地震趋势意见,提出救援救灾建议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迅速调度了解灾情形势,提出启动县级地震应急响应的建议,调派救援队伍,集结支援力量进入预备状态。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人员、物资、装备等先期准备,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开展先期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并通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4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4.4.1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在县委领导下,县政府实施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为基础的扩大响应,成立“遂宁市大英县xx·xx(日期)xx(地名)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大英中队有关领导等任副总指挥并兼任有关工作组组长,有关县直部门、人民团体、省市在大英县的单位(企业)和各镇(街道)、园区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
主要工作是:
(1)县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视情请求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援助。
(2)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县抗震救灾工作,震后第一时间在县应急局召开县指挥部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前往县应急局参加指挥部会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长指导、协调抗震救灾工作,了解灾情、社情和救灾需求。会议宣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物资,指导县减灾委员会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3)总指挥靠前指挥,必要时在灾区发表广播电视动员讲话。县应急局牵头搭建现场指挥场所,实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受灾区域现场督导。
(4)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救援救灾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5)县应急局立即视频连线市应急局、省地震局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在市应急局、省地震局的指导协助下组织力量对灾区加强监测,及时通报地震数据。
(6)县指挥部在县应急局组建县指挥部后方协调中心,由1名副总指挥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派负责同志到县应急局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7)县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8)县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抗震救灾工作简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震后4小时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并持续动态召开,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报道。
4.4.2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成立“遂宁市大英县xx·xx(日期)xx(地名)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及受灾镇(街道)、园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
主要工作是:
(1)县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指挥长组织抗震救灾工作,震后第一时间在县应急局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前往县应急局参加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了解灾情、社情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协调县减灾委员会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3)指挥长靠前指挥,县应急局牵头搭建现场指挥场所,实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受灾区域现场督导。
(4)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救援救灾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5)县应急局立即视频连线市应急局、省地震局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在市应急局、省地震局的指导协助下组织力量对灾区加强监测,及时通报地震数据。
(6)县应急局牵头组建县指挥部后方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县应急局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7)县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8)县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抗震救灾工作简报;县指挥部或有关工作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震后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报道。
4.4.3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从常态化组织体系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受灾镇(街道)、园区的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成立县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主要工作是: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指导、协调抗震救灾工作,震后第一时间在县应急局召开会议,了解灾情、社情和救灾需求。会议宣布启动三级响应决定,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2)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接通知前往县应急局参加会议,并视情在县应急局集中办公,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3)县应急局立即视频连线市应急局、省地震局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在市应急局、省地震局的指导协助下组织力量对灾区加强监测,及时通报地震数据。
(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震中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5)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救援救灾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6)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三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抗震救灾工作简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报道。
4.4.4其他情况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县级层面未启动响应时,由事发地镇(街道)、园区或其他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应对处置工作。县抗震办指导、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工作是:
(1)县应急局第一时间视频调度了解灾情、社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迅速指导当地开展灾情排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3)县应急局立即视频连线市应急局、省地震局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4)县抗震办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重点受灾区域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4.5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特别是在道路、通信和电力“三断”情况下,应果断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灾情收集与分析研判。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空中侦查和地面勘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运用综合监测手段和模拟系统快速评估灾区受灾情况。组织收集、汇总各地各行业灾情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灾情报送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灾情收集工作。
(2)人员排查搜救。组织、指导开展自救互救;及时调派综合性消防、安全生产等救援队伍,向上级申请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辖区武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调配大型机械设备、破拆顶撑工具和生命探测仪等专业救援装备,赶赴灾区开展入户排查和人员搜救工作。
(3)医疗救治。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加大对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的供应,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及时开展群众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4)群众转移安置。组织受灾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安全的集中安置点,对集中安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设立救灾物资集中接受点(库),筹调运送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折叠床和移动厕所等各类生活物资设备,按相关规定实施救灾救助。
(5)应急交通运输。及时对灾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清除路障、疏通交通干道,开辟绿色应急通道,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抢险抢修队伍赶赴灾区,紧急调拨、租赁、征用各类运输工具,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综合调配交通运力,保障救援救灾工作需要。
(6)基础设施抢修保障。组织抢修供电、通信、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调集应急通信车、供电车和供水车等,搭建应急通信网络,提供应急供电、供水等要素保障,优先确保重要部门、应急指挥、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和群众安置需要。
(7)卫生消杀防疫。对灾区饮用水、食品和药品开展监测、巡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医学检验和疫苗接种工作,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排污排泄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8)社会治安维护。依法从严打击盗窃、抢劫和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和监狱等重要场所加强警戒,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9)次生灾害防治。加强地震、气象、空气、水源和地质灾害等环境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及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措施,关闭关停受影响景区、厂矿和在建工程等,组织技术人员对水库、堤坝、闸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和输油气管道等开展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及时预报预警和应对处置,减轻或消除危害,必要时组织人员及时转移撤离。
(10)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组织专家开展发震构造研究,对地震烈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地质灾害和社会影响等进行调查,开展烈度评定;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组织人员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1)社会力量动员。根据需要,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统一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申报、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
(12)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应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渠道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工作。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论动态,开展科普宣教,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13)涉外事务管理。妥善转移安置在灾区的国(境)外人员,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做好境外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安排组织协调国(境)外救援队申报入境和灾区开展救援活动,做好国(境)外捐赠物资款型的接收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
(14)生产生活恢复。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恢复灾区正常市场供应,稳定灾区市场秩序;指导、帮助灾区有序稳妥地组织复学、复课、复工、复产。
(15)紧急征用管制。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向社会公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紧急征用急需的物资、器材等,对特定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等特别处置措施,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行临时管制措施,及时发布公告及有关补偿政策。
(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采取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6响应结束
当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县抗震办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宣布终止响应,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4.7恢复与重建
根据救灾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综合评估灾害损失等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各镇(街道)、园区承担本辖区内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相关保障措施,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园。
4.8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4.8.1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临震应急事件指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在遂宁市(大英县)辖区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人民政府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地震事件。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下,负责具体开展全县临震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县应急局负责对接市应急局、省地震局震情监视情况,核实地震异常,及时报告震情趋势研判意见;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督促地震预报区的党委、政府做好防范应对和抢险救援准备。
(2)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可能即将受到的地震影响进行评估,对重要场所、重点地段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制定相应对策,采取准备措施。
(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处置结束:
(1)当省地震局对预报区作出未来一段时期内无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的趋势判断意见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预报意见和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公告。
(2)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县人民政府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8.2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强有感地震事件指发生在大英县辖区内有明显震感,无明显破坏,但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其他地区4.5级以下)。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内的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导镇级人民政府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县应急局迅速了解当地灾区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受灾的镇(街道)、园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应急局、省地震局震情监视情况,判断震情趋势;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县委宣传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科普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4.8.3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
地震谣传事件指大英县辖区内出现流传较为广泛的地震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涉震事件。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内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县应急局迅速对地震谣传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明确事件性质并发布声明,通告县级相关部门和相关镇人民政府。
(2)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如果地震谣传扩散迅速,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宣传、公安、应急等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地震谣传影响地区,指导和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迅速平息地震谣传。
4.8.4邻市、县地震波及事件的应急处置
邻市、县地震波及事件指在我县相邻市、县发生的,并且可能波及我县的地震事件。
在邻市、县发生地震事件时,视其对我县的影响程度,由我县受影响辖区的党委、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部署和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应对邻市、县地震事件时,按“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县应急局迅速分析邻市、县地震对我县的影响,上报市应急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共同研判我县行政区内的地震烈度,评估地震可能造成的伤亡损失,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报告;迅速了解受影响地区的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视情提请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准备与支持
5.1预案准备
各镇(街道)、园区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推进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备案和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制修订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水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在综合性应急预案中明确地震应急内容或制定地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应急预案中明确地震应急内容或制定地震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
5.2宣传演练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每2年组织开展1次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县级抗震救灾综合演练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参与。各镇(街道)、园区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演练,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3队伍保障
县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系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各涉灾部门(单位)应建立和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参加抢险救援演练,增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要依法与武警部队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园区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建立或者与辖区内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网格化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群防群治和自救互救工作。
5.4物资储备
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生产、收储、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直升机停机坪建设,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县应急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物资储备,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5资金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救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县级应急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地震应急准备、应急演练资金由应急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若地震事件影响较大和出现财政困难情况,由财政部门商应急部门后,及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补助。
5.6技术支撑
建立健全县域内应急指挥场所,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也可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系统,并与县级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处理方法,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体系,配备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健全上下互通、资源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单位的工资绩效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给予补助。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震灾害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编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实施后,由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开展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县抗震办)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大英县应对地震灾害流程图
2.大英县地震灾害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图
3.地震灾害分级一览表
4.县级地震响应分级一览表
5.大英县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6.大英县抗震救灾物资清单
7.大英县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统计表
8.大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附件2
大英县地震灾害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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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地震灾害分级一览表
| 灾害分级 |
初判指标 |
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数量 |
经济损失 |
|
| 人口密集地区 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高于200人/平方公里 |
其他地区 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低于200人/平方公里 |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7.0级以上 |
7.5级以上 |
300人以上 |
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 |
| 重大地震灾害 |
6.0-6.9级 |
6.5-7.4级 |
50人以上、300人以下 |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 较大地震灾害 |
5.0-5.9级 |
5.5-6.4级 |
10人以上、50人以下 |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
| 一般地震灾害 |
4.0-4.9级 |
4.5-5.4级 |
10人以下 |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
附件4
县级地震响应分级一览表
| 响应分级 |
启动指标 |
|||
| 人口密集地区 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高于200人/平方公里 |
其他地区 震中所在县(市、区)人口平均密度低于200人/平方公里 |
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数量 |
其他情形 |
|
| 一级响应 |
5.0级以上 |
5.5级以上 |
3人以上 |
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市直园区或超过事发地县(市、区)、市直园区应对能力 |
| 二级响应 |
4.5-4.9级 |
5.0-5.4级 |
1人以上、3人以下 |
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 |
| 三级响应 |
4.0-4.4级 |
4.5-4.9级 |
造成7人以上受重伤 |
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灾情明显涉及两个及以上的镇(街道、园区)或超过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园区)应对能力 |
附件5
大英县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 序号 |
队伍名称 |
人数 |
驻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1 |
大英县消防救援大队 文体路消防救援站 |
23 |
大英县蓬莱镇体育馆 |
宋 洋 |
15181936773 |
|||||
| 合计 |
国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23人 |
|||||||||
| 1 |
大英县红旗路消防救援站 |
20 |
大英县经开区红旗路1号 |
蒋华林 |
17683046090 |
|||||
| 2 |
大英县河边镇专职消防站 |
7 |
大英县河边镇交通下街146号 |
王 宁 |
14726112911 |
|||||
| 3 |
大英县回马镇专职消防站 |
7 |
大英县回马镇贾岛街4号 |
黄开富 |
13844602146 |
|||||
| 4 |
大英县隆盛镇专职消防站 |
7 |
大英县隆盛镇溪江社区(老派出所)郪江街243号 |
何王文 |
13084340720 |
|||||
| 5 |
大英县象山镇专职消防站 |
7 |
大英县象山镇象山镇正街9号(老象山小学) |
曾 宇 |
18529525795 |
|||||
| 合计 |
专职消防救援队伍5支、48人 |
|||||||||
| 1 |
大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队 |
56 |
大英县民生路199号 |
唐 霞 |
13982575225 |
|||||
| 2 |
大英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援队 |
20 |
大英县人民医院 |
唐 彬 |
13795886216 |
|||||
| 3 |
大英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援队 |
10 |
大英县中医医院 |
李 强 |
13982546186 |
|||||
| 4 |
大英县突发重大动物 疫情应急处置队 |
15 |
大英县金元街71号 |
唐金声 |
13808267303 |
|||||
| 5 |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队 |
32 |
大英县同心路390号 |
李前霈 |
15828861888 |
|||||
| 6 |
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 应急救援队 |
15 |
大英县交通下街140号 |
张时健 |
13882516027 |
|||||
| 7 |
大英供水管网抢险队 |
20 |
大英县蓬莱路中段 |
王洪先 |
13547777755 |
|||||
| 8 |
大英县水利防汛抗旱 应急服务队 |
76 |
大英县水利局 |
叶 涛 |
13508217671 |
|||||
| 9 |
大英联通通信应急抢险队 |
7 |
大英县江南路阳光丽城 |
李军火 |
18608251918 |
|||||
| 10 |
大英电信网络运营应急抢险队 |
9 |
大英电信分公司 |
陈勇明 |
15309069082 |
|||||
| 11 |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救援队 |
22 |
大英县新城区花园干道88号 |
蒋 明 |
13558971448 |
|||||
| 12 |
大英燃气抢险维修队 |
15 |
大英县中海大道216号 |
唐礼军 |
13550796181 |
|||||
| 13 |
盛奇公司消防救援队 |
20 |
大英县凉湾社区 |
朱盛华 |
15983096666 |
|||||
| 合计 |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3支、317人 |
|||||||||
| 1 |
大英县回马镇半专业救援队 |
30 |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
王永辉 |
18228901705 |
|||||
| 2 |
大英县金元镇半专业救援队 |
30 |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
刘 锋 |
13982597599 |
|||||
| 3 |
大英县隆盛镇半专业救援队 |
30 |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
唐 龙 |
15282588239 |
|||||
| 4 |
大英县蓬莱镇半专业救援队 |
40 |
大英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冉泰休 |
15882537500 |
|||||
| 5 |
大英县天保镇半专业救援队 |
31 |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
冯 彪 |
13568716938 |
|||||
| 6 |
大英县象山镇半专业救援队 |
33 |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
邓万兵 |
13882566321 |
|||||
| 7 |
大英县盐井街道半专业救援队 |
40 |
大英县盐井街道办事处 |
宋 刚 |
13982548334 |
|||||
| 8 |
大英县玉峰镇半专业救援队 |
40 |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
李 佳 |
13547789949 |
|||||
| 9 |
大英县卓筒井镇半专业救援队 |
32 |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
李 铭 |
15808257389 |
|||||
| 10 |
大英县河边镇半专业救援队 |
40 |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
赵 文 |
13882526289 |
|||||
| 合计 |
乡镇半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10支、356人 |
|||||||||
| 1 |
大英众恒救援队 |
35 |
大英县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 |
杨 伟 |
15390323333 |
|||||
| 合计 |
民间应急救援队伍1支、35人 |
|||||||||
附件6
大英县抗震救灾物资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结存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结存 |
| 1 |
棉被 |
床 |
3800 |
17 |
雨伞 |
把 |
100 |
| 2 |
棉衣 |
套 |
497 |
18 |
凳子 |
根 |
134 |
| 3 |
防寒服 |
件 |
5726 |
19 |
照明系统 |
套 |
2 |
| 4 |
救生衣 |
件 |
145 |
20 |
冷冻箱 |
个 |
4 |
| 5 |
救生圈 |
根 |
25 |
22 |
担架 |
个 |
68 |
| 6 |
救生绳 |
根 |
25 |
22 |
夏季被 |
床 |
180 |
| 7 |
行军床 |
个 |
292 |
23 |
防洪袋 |
根 |
23970 |
| 8 |
帐篷 |
顶 |
282 |
24 |
扩音器 |
个 |
48 |
| 9 |
被套 |
床 |
140 |
25 |
安全帽 |
顶 |
200 |
| 10 |
床单 |
床 |
1495 |
26 |
尖铲 |
把 |
100 |
| 11 |
雨衣 |
件 |
2157 |
27 |
棉大衣 |
件 |
150 |
| 12 |
电筒 |
个 |
32 |
28 |
睡袋 |
套 |
100 |
| 13 |
手杖(单支) |
个 |
90 |
29 |
应急包 |
个 |
50 |
| 14 |
拐杖 |
副 |
12 |
30 |
遮阳伞 |
把 |
45 |
| 15 |
水靴 |
双 |
35 |
31 |
发电机 |
台 |
2 |
| 16 |
无人机 |
台 |
2 |
合计 |
|
|
40078 |
备注:救灾物资清单中:一台无人机存放于县自规局,联系电话7851509;发电机2台存放于住建局,联系电话7822869;其余物资存放于县救灾物资库或县应急局,县救灾物资库联系电话:18982500176,县应急局联系电话:7967119、7997116
附件7
| 大英县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统计表 |
||||||||||||||
| 行政区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 |
|||||||||||||
| 总表统计单位 |
大英县应急管理部门 |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
| 行政区域 |
应急避难场所全称 |
应急避难场所地址 |
按突发事件类型分类 |
避难种类 |
按避难时长设计分类 |
按空间类型分类 |
按总体功能定位分类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类型 |
应急避难场所占地总面积(平方米) |
应急避难场所室内面积(平方米) |
避难场所容纳人数 (人) |
物资 |
应急 |
|
| 1 |
大英县 |
政务服务中心应急避难场所 |
蓬莱镇天星大道46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700.00 |
0.00 |
12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 |
大英县 |
大英县士博客运站应急避难场所 |
盐井街道双桥路380号 |
自然灾害 |
|
长期避难场所(15天以上) |
室外 |
综合型 |
其他类 |
6000.00 |
0.00 |
8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3 |
大英县 |
老火车站足球公园应急避难场所 |
盐井街道站东路62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其他类 |
1000.00 |
0.00 |
12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4 |
大英县 |
行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
卓筒大道189号政府广场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1300.00 |
0.00 |
15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5 |
大英县 |
实验学校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盐井街道育才路80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000.00 |
1000.00 |
6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医疗设施/供水设施 |
| 6 |
大英县 |
永逸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
蓬莱镇郪江新城滨江路与蓬莱路交汇处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6000.00 |
0.00 |
8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7 |
大英县 |
双龙公园应急避难场所 |
蓬莱镇江东路73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6000.00 |
0.00 |
8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8 |
大英县 |
嘉创产业园应急避难场所 |
盐井街道嘉创产业园11号楼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000.00 |
0.00 |
25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9 |
大英县 |
玉峰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玉峰镇文化巷18号 |
自然灾害 |
洪涝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420.00 |
0.00 |
100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10 |
大英县 |
大英县郪江外国语学校应急避难场所 |
大英县盐井街道.同心路社区.民生路113号 |
自然灾害 |
地震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8000.00 |
0.00 |
4901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11 |
大英县 |
玉峰镇斗笠村应急避难场所 |
玉峰镇斗笠村(原红苗子村日间照料中心)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其他类 |
1000.00 |
300.00 |
8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 |
| 12 |
大英县 |
隆盛镇五龙村应急避难场所 |
大英县隆盛镇五龙桥村5组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广场类 |
600.00 |
80.00 |
560 |
疏散安置用具 |
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13 |
大英县 |
玉峰镇指石河村应急避难场所 |
指石河村原办公室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其他类 |
1000.00 |
300.00 |
7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医疗设施 |
| 14 |
大英县 |
回马镇长江村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长江坝村2组 |
自然灾害 |
地震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2800.00 |
0.00 |
2333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 |
| 15 |
大英县 |
隆盛场镇应急避难场所 |
隆盛镇中心社区中心街88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2200.00 |
0.00 |
1800 |
疏散安置用具/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 |
| 16 |
大英县 |
大英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盐井街道郪江中路123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单一型 |
学校类 |
2500.00 |
0.00 |
10000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 |
| 17 |
大英县 |
体育馆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大英体育中心新城区滨江北路南侧200米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长期避难场所(15天以上) |
室外 |
综合型 |
体育场馆类 |
14969.00 |
0.00 |
10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18 |
大英县 |
天保镇天保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天保镇承天寺社区居委会承天寺上街117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2600.00 |
0.00 |
3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医疗设施 |
| 19 |
大英县 |
金元初中应急避难场所 |
金元镇和平路50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2803.00 |
0.00 |
1200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0 |
大英县 |
蓬莱小学应急避难场所 |
盐井街道书院街78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4600.00 |
0.00 |
4000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供电设施/通讯设施 |
| 21 |
大英县 |
育才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大英县育才路育才中学运动场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10000.00 |
0.00 |
10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医疗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2 |
大英县 |
四川省大英县回马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回马镇园艺村三组115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4900.00 |
0.00 |
4083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 |
| 23 |
大英县 |
金元镇老市场应急避难场所 |
金元镇滨河街85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2124.00 |
0.00 |
1200 |
无物资储备 |
无应急设施 |
| 24 |
大英县 |
天保镇天保小学应急避难场所 |
承天寺社区居委会承天上街19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2400.00 |
0.00 |
300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医疗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5 |
大英县 |
金元卫生院应急避难场所 |
金元镇金元街上街286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特定避难场所(未有明确时长规定)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其他类 |
3456.00 |
2561.00 |
1000 |
基本生活物资/医疗物资 |
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6 |
大英县 |
金元镇政府应急避难场所 |
金元镇金元社区金元街上街148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826.00 |
0.00 |
1000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 |
| 27 |
大英县 |
大英县象山镇象山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大英县象山镇正街1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学校类 |
12000.00 |
6000.00 |
40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28 |
大英县 |
大英县象山镇象山小学应急避难场所 |
象山镇富乐社区交通下街96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紧急避险场所(1天以内)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11961.00 |
0.00 |
3000 |
无物资储备 |
供电设施 |
| 29 |
大英县 |
卓筒井镇政府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卓源社区大顺街37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700.00 |
0.00 |
120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供水设施/通讯设施/供电设施 |
| 30 |
大英县 |
大英县回马镇小学校应急避难场所 |
回马镇陶都街139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学校类 |
5600.00 |
0.00 |
4600 |
无物资储备 |
消防设施 |
| 31 |
大英县 |
大英县蓬莱中学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大英县盐井街道交通下街159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长期避难场所(15天以上) |
室内外兼有 |
综合型 |
学校类 |
60929.00 |
24993.00 |
8000 |
基本生活物资/医疗物资/疏散安置用具 |
消防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 |
| 32 |
大英县 |
大英县客运中心站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盐井街道双桥路380号 |
自然灾害 |
综合自然灾害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2800.00 |
0.00 |
8000 |
无物资储备 |
供水设施/供电设施 |
| 33 |
大英县 |
河边镇正东社区柠香小镇应急避难场所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河边镇正东社区柠香小镇搅拌厂 |
自然灾害 |
地震 |
短期避难场所(2-14天) |
室外 |
综合型 |
广场类 |
16000.00 |
0.00 |
10000 |
无物资储备 |
无应急设施 |
附件8
大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建宣传报道组;组织协调全县地震灾害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受影响地区和部门做好地震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负责灾区国(境)内外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外事办:负责牵头组建外事协调组;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外籍人员受灾信息,协调在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的对接工作,配合协调国(境)外救援队伍在遂的搜救行动;负责国(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国记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县内采访管理有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侨台办: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台籍人员受灾信息,配合协调在灾区台籍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通报工作;负责台湾救援队伍的对接工作,协调台湾救援队伍在县域内的搜救行动;负责台湾救灾捐赠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宣传部制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台湾新闻机构及记者来大英采访管理有关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做好全县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应急供应工作;指导灾后相关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负责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经科局:负责牵头组建要素保障组;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调配县级医药储备;负责抗震救灾中无线电频率的安全保障;参与组织并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在县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推进防震救灾科学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等,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科技支撑,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各类学校学生伤亡信息。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组织灾后临时教学点和复课复学工作;负责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族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助地震灾害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建治安维稳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10”系统救助接报信息;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地震救援救助工作;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安全警戒工作;负责组织维护地震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震后的救济、救援、救灾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负责遇难人员丧葬事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狱、戒毒场所等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开展震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救灾经费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向省、市级财政申请地震救援和救灾专项资金;负责资金分配及拨付、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震后灾区应急测绘工作;指导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提供灾区地质灾害隐患资料,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林业灾情信息,做好林业领域的抗震救灾、火情排查、生产恢复等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英生态环境局: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危害分析研判;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评估、应急加固、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建筑结构专家、施工队伍参与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和力量搭建临时关键建筑和过渡安置房;组织开展工程震害考察;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建交通运输组;组织、指导震后被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对公路范围内地质灾害灾险情开展应急监测、处置,协助开展交通管制;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运力开展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工作;负责协调调用危化品运输车等特殊救援车辆;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主管行业领域震后水利工程抢险、河道疏浚和次生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检查、监测灾区农村饮用水源,组织、指导灾区应急供水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震后灾区农业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农业生产,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震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县商务经合局:协助相关部门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依据震情信息发布旅游安全预警提示;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组织、指导做好景区内旅游和旅游团队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救助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地震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广播;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开展防震减灾主体宣传活动;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建卫生防疫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20”系统医疗救助接报信息;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因灾受伤人员救治转诊、心理疏导干预和疫病隔离封锁等工作;组织调度医疗器械和药品;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建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协调组、群众安置组、救灾物资组、灾损评估组;组织、指导、协调地震和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影响人员搜救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震情速报、现场地震监测、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判定,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评估;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及各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做好震后救灾救助工作;协助申请救灾资金物资,牵头负责县内外、市内外、省内外、国(境)内外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供和安全监管工作,维护灾区物资供应和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县内外医疗器械捐赠接收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防办:组织人防队伍和设备开展应急支援行动,指导、协调开放人防工程承接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承担应急卫星通信保障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行政审批局:对接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整合挖掘全县各地各部门政府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等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铁塔公司大英办事处: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核查通信受损情况和灾区用户数量,通过手机短信等手段向公众发布地震预测预警、应急救援、科普宣传等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信息通信业开展救援救助工作;负责协调应急通信保障,抢通修复灾区因灾损毁的通信网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地震灾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抗震救灾、地震科普等相关信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青团大英县委:参与灾区救灾救助;组织、指导、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志愿服务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红十字会: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灾区救灾工作;筹措社会资金物资开展救灾捐助;完成到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协助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做好被毁坏铁路和有关设施的抢修;配合铁路相关部门开辟铁路绿色通道,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优先快速运输救援救灾队伍、物资和装备;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国资金融工作局:组织、指导监管企业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对接市银保监分局,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供区内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抢修恢复供区内电力设施设备;负责地震应急救援救灾中应急供电工作,为重要场所、救援现场及集中安置点提供临时电源;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武部:统筹协调联系驻遂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民兵等力量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警大英中队:组织武警官兵参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秩序;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震后人员搜救工作;做好地震引发的火灾扑救工作,参与其他次生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消防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119”系统抢险救援接报信息;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