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岗)
邮政编码: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立方米/年免烧陶粒及高铁隔音障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郪江东路677号(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 | 四川朗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汉雲环美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2座车间和1栋办公楼,并利用原有的车间改扩建,购置搅拌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万立方米/年免烧陶粒及高铁隔音障的生产能力。 | (一)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废水处理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搅拌站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地冲洗及厂区降尘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落实废气治理措施。装卸扬尘、给料粉尘:车间封闭,设置喷雾装置除尘;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顶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物料输送粉尘:输送皮带、输送机均为封闭设备,进出料处设置喷淋装置;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同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杜绝抛洒,保持车体整洁,净车上路。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落实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用专门容器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除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