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12号
权利人熊高军(户)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8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熊高军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