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改许可〔2015〕78号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象山镇滨江路人口文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象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象山镇滨江路人口文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象府〔2015〕32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象山镇滨江路人口文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象山镇滨江路人口文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大英县象山镇滨江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在滨江路河堤建设:七彩点光源标语,共计12字,每字16平米;护栏宣传灯箱3.2×0.61×0.12米,共计40个;二十四孝PVC雕刻26.88平米。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48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筹集。
七、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审查批复落实节能技术措施;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八、建设工期:2个月。
九、项目联系人:陈建平 联系电话:13909066343
希接此批复后,务必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再妥善组织实施。若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调整情况报我局申请变更。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7日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