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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改扩建遂宁大英太吉桥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04-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环函〔201421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改扩建遂宁大英太吉桥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石油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改扩建遂宁大英太吉桥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经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遂经信〔201424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建地为老项目场地内,不新增用地,符合大英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计划总投资2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以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加油站操作规程操作,定时检查各类设施的运行情况,杜绝汽油、柴油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收集的含油废水必须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排放。

(四)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制度和污染源管理档案,落实专人进行环保管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五)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设置减震措施,减少噪声的排放。

(六)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监测计划,完善建设和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评报告,该项目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县环保局报告;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试生产及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否则,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4326

抄送:大英县环境监测站,大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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