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来源:县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12-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