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575
通讯地址:大英县卓筒大道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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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处理12万吨水基钻井岩屑项目 |
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夏家沟村 |
遂宁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忆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于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夏家沟村,利用大英县宏扬四通建材有限公司已建厂区内的闲置用地10亩,通过购置原料破胶反应塔、螺旋清洗机、机械分选机、压滤机、岩屑振动回收机、泥浆泵、水泵等设备,配套辅助、环保相关工程,形成年处理12万吨水基钻井岩屑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54.2万元。 项目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019-510923-42-03-389729]FGQB-008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租赁大英县宏扬四通建材有限公司闲置用地,取得大英县回马镇国土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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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用地新建厂房,不新增用地。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取定期清扫、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临时堆场用防尘网遮盖。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各类固体废物,并按相应要求分类妥善处置;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作业。 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外运至射洪隆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大英县宏扬四通建材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灌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设置密闭式生产厂房,原料储存池及产品堆场采取三面围挡,做好“防风、防晒、防流失”措施。 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药剂包装桶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桶属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 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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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350大英县蓬莱镇至玉峰镇付泥桥大修工程项目 |
大英县蓬莱镇、玉峰镇 |
大英县公路管理所 |
河北正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大英县城太吉大道(起点桩号K0+000,对应国道桩号K586+206.754),顺接太吉大道市政路,沿途经过丝路文旅城、太吉1#桥、太吉2#桥、团结村至象山交叉口、玉峰镇、玉峰桥,止点接胜利桥改造工程(终点桩号K12+184,对应国道桩号K598+391.308),路线全长12.184km,沿用原路路线及路基宽度,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40㎞/h,无新增用地。主要维修改造内容:将原有道路铣刨原沥青面层、部分挖除,进行路面重新铺装,并设计排水设施63处、涵洞清淤利用(8道清淤利用、2道拆除重建)及配套公用、临时、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6285.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二、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并经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关于G350大英县蓬莱镇至玉峰镇付泥桥大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大发改许可[2019]18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重新规划选址、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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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优化临时施工用地及表土堆场等的设置,尽可能做到挖填方平衡,减少弃土产生量。对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砂、覆盖等措施,施工完毕后,须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取定期清扫、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道理沿线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遮挡;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不外排。注意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物料堆场应采取围堰等防雨水冲刷措施。(四)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周边居民、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的施工区域。采取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降振处理、设置临时声围挡、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进出车辆限速及禁止鸣笛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弃土、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土场;建筑垃圾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旧路改建废旧沥青规范化处置;铣刨原路面产生的废面层及基层废料集中统一运输至指定地点废弃,旧路改建废旧沥青规范化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涵洞清淤淤泥堆放至指定地点并做好淤泥渗滤液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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