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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44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07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44

   继承人陈俊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田世荣位于大英县蓬莱镇五星南街(忆乡苑1号楼)5-3-1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俊林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05)第0190号、大英房权证蓬民字第11148号

田世荣

陈俊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英县蓬莱镇五星南街(忆乡苑1号楼)5-3-1

5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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