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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6-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大英县禾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约10公里并配套相关设施;倒虹管2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万元。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并取得县发改局出具的《关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许可〔2018〕17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原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13号),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项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该《报告表》规定,规范建设,避免发生环境纠纷。制定项目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按环评报告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产生影响。

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因工程破坏的植被,维护和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尽量减轻因本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加强营运期的日常巡检、管理,对污水管道进行定期清掏、检修,防止雨污水管道破裂、断裂、堵塞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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