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相关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协调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及政策扶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相关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办理。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三区两带三园”重点,打好“改革牌”、念好“三字经”、唱好“融合戏”,分区布局、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具体目标是:粮食播面不低于60.9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21.7万吨,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万亩,完成油菜种植面积17.6万亩,建设油菜千亩高产展示片3个、玉米千亩高产展示片2个、大豆千亩高产展示片1个,推广粮油主导品种28个,生猪出栏55.5万头,家禽出栏同比增长3%左右,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提高6%,持续建设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3个,新培育家庭农场20个,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建设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9个,建设乡村振兴先行片区1个,设施渔业养殖示范点1个,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农户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1.聚焦关键守底线,着力保耕地、护粮安、防返贫。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田长制,深入实施“千名干部盯农田”行动,常态化开展撂荒地“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化“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健全完善农田水利项目“规建管运维”机制,新改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统筹抓好“五小水利”建设维护,做好提灌站、渠系、塘堰等维护清理,建好“天府良田”。二是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将粮食“稳播面、提单产”作为主攻方向,扎实做好小春田间管理、大春生产备耕,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程”,大力推广适宜本地耕作、优质高产的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达100%,推动粮油单产提升3公斤以上;健全“1+3+N”农事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与天府粮仓公司、卫农公司合作,大力推广农业“大托管”模式,推动农业机械化率提升到70%,确保实现粮食播面、总产“双提升”。三是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监测体系,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提升产业就业帮扶质量,全面摸清帮扶产业和项目底数,准确调整“四个一批”分类;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脱贫群众务工就业规模不低于上年度。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做到政策保障到位。提升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质效,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2.聚焦农业增效益,着力建园区、延链条、塑品牌。一是抓好园区建设。紧扣“三区两带三园”发展重点,围绕“1+2+5”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梯次培育思路,推进柑橘、柠檬、甜桃等园区稳定规模、提质增效;深化巩固中药材、粮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持续补短板、提效益,全力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回头看”复检验收;大力推进蔬菜园区、粮蔬园区、稻渔园区建设,全力确保回马蔬菜产业集群建设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定,力争蔬菜园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抓好扩圈强链。聚力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强”链,聚焦新兴产业“育”链,引进龙头企业入县投资,回引社会资本返乡兴业,加强就近就地配套,全力推进回马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天保镇木鱼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落地投产见效,力争2025年农业领域招引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强力推进我县蔬菜结构调整和品种优化,大力发展土鸡和特色水产,巩固提升5000余亩蔬菜产业集中连片示范区,新建白羽肉鸡规模养殖基地2个,年产能200万羽以上,推进四五水库大水面生态圈养设施渔业,打造全省首个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基地,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一猪独大”发展困境。三是抓好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品牌牵引作用,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着力打造“遂宁鲜·大英产”区域品牌,开发天府天保系列粮油产品,建立大英土特产线下直销店和线上销售平台,全力培育新增“两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农产品6个,切实增强大英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聚焦农村增活力,着力育新人、重治理、美环境。一是强化主体培育。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效,鼓励支持丰裕粮油、南方烽润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龙头企业引领组建产业联合体,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28个;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深度挖掘培育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具备新形象、新理念、新技术、新创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1000名以上。二是优化乡村治理。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大力推广“一长五联、积分制+数字化”治理模式试点扩面,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务建设、村务监督,挖掘保护优秀农耕文化,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增强乡村发展新动能。三是美化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污共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稳步提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百千万”建设工程,通过小切口、微改造、精提升,建设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9个,精心打造蓬乐路、遂大快捷通道两条经济带,着力推动“农文商旅”深度融合。

  4.聚焦农民增收入,着力抓改革、强集体、稳就业。一是深化改革促增收。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落实、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延包试点政策。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清理农村资产、资源,探索建立“资本下乡能赚钱、农民进城能发展”的机制和平台,大力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力争实现农村产权交易200宗以上、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推动城乡要素资源有序自由流动,促进群众获取更多增值收益。二是壮大集体经济带增收。用好用活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遴选9个村盘活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等特色产业,确保做一片、成一片,提高项目效益。深化农村集体“纽带”作用,有效联结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推广资金入股型、合作共营型、联村共建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着力形成“产业发展带动、集体经济支撑、各类主体联动”发展格局,2025年力争16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平增收10%以上。三是守牢底线保增收。扎实稳步推进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县、镇、村“三级”监测帮扶责任人1444名,用好省级行业部门风险线索推送和农户自主申报途径,做到“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方位梳理并动态更新县级帮扶“工具箱”,大力推广涉农项目“以工代赈”建设模式,开发公益性、临时性帮扶就业岗位不低于967个,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放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贴,有效促进群众就近务工、就业增收。

  5.聚焦安全保平安,着力防风险、消隐患、促提升。一是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组织对农机、农村沼气、畜禽屠宰、农药使用等农业生产安全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以视频、案例、科普手册等形式,将安全知识精准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全力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二是强化防汛抗旱减灾。深刻汲取2024年“9·16”涉水事件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调度指挥体系,以“全链条防御、全周期管理”为导向,构建“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闭环体系。积极对接水利、气象等部门,及时监测雨情水情,2025年改造提升提灌站7处,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安全。联合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将大豆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最大程度降低农户种植风险。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提升。扎实推进农田水利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和高标准农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按时整改销号到位,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6.聚焦法治护民生,着力强根基、严监管、守生态。一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不断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梳理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建设,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二是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持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执法队伍力量。围绕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重要农资产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结合“3·15”、“12·4”、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点时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社会公众普法宣传,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坑农、害农、损农行为。三是突出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机制,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坚持人防、技防、联防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人员巡逻、技术监控、联合打击”行动,保持重点水域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打好禁捕退捕“持久战”。

  7.聚焦效能树新风,着力铸忠诚、扬正气、促革新。一是抓思想建设铸魂。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深悟透,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对标对表、深学细照笃行,引导党员干部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励广大党员在新征程上勇毅前行,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二是抓党风廉政强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夯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巩固提升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成果。三是抓效率革命增效。建立纠治作风顽疾长效监督专项机制,着力整治“八种不良作风”,完善用好“三种人”、不用“三种人”、撤换“两种人”操作办法,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督查,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吃喝请”“请吃喝”以及违反“控酒禁赌”制度等问题,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1个。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构1个(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英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农机监理站);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1个(大英县植物保护站、大英县农业技术信息推广站、大英县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大英县农机推广站、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英分校、大英县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站、大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大英县水产站、大英县大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大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英县天保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河边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卓筒井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回马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玉峰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象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金元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蓬莱镇畜牧兽医站、大英县隆盛镇畜牧兽医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8.9万元、上年结转23428.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8021.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3万元、其他支出16525.3万元。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527.8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38.57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较上年度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26527.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428.95万元,占88.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8.9万元,占11.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2652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4万元,占10.99%;项目支出23613.45万元,占89.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6527.8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38.57万元,主要是增加粮油园区和蔬菜园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3.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0万元、农林水支出8021.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098.9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6.9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6万元,占10.19%;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占4.52%;农林水支出2412.83万元,占77.86%;住房保障支出230.3万元,占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7.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4.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75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老促会工作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1481.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5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控预警会商等。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监理与执法、农业及渔政执法交通及差旅补助。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核查工作。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农产品(水产)畜产品安全检测、犬只收容补贴。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三方服务公司为村级财务提供会计服务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培训、资料印刷、宣传及装订、调研、督导等专项活动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0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稳产保供、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工作、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鱼米之乡”项目及蔬菜、生猪产业集群等工作的上级监督检查验收及友邻市县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压减不必要的用车需求。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执法用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鱼米之乡”项目及蔬菜、生猪产业集群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严格会议管理,减少召开一般性会议。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工作实际需要,暂无此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出差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出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25.3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农业农村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大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大英县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中心、大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英县农机监理站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1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53万元,增长5.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3098.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2605.27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09.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84.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 (项):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