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10000吨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0000吨新型环保涂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安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席家沟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 资:7500万元人民币
员工人数:本项目总劳动定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技术工人15人,生产工人和辅助人员30人。
工作制度:年最大工作时间为240天,各车间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24小时不等。树脂生产线年运行时数7200h,涂料生产线年运行时数2400h。
本项目位于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符合规划和用地要求。产品为高固体分涂料和水性环保涂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环境总体较好,基本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
(1)地表水影响分析: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 2002)一级B标后排入郪江,对本项目废水的排放不会对项目最终受纳水体郪江产生明显影响。
(2)地下水影响分析:厂区做分区防渗,储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处等为重点防渗区域,公用工程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储罐区设置围堰。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有效的避免液体渗漏,并在厂区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检漏工作。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甚微。
(3)大气影响分析: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为生产装置工艺废气,经本项目提出的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布袋除尘装置等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
(4)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表明,由于公司对产噪设备和装置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将使噪声源的噪声影响大大降低,其厂界噪声排放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过滤废渣、废活性炭、除尘灰、生活垃圾等,过滤废渣、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系统统一清运;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废物均去向明确,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既安全有效而且经济、合理。
三、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策;周围地区环境质量良好;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得到了大多公众的支持;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安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长安
联系电话:18882554999
通讯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席家沟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8号楼一单元12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8532580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四川安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