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
编码 |
行政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实施主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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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备案 |
行政备案 |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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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城市道路备案 |
行政备案 |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序 号 |
1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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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备案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授权) |
行政权力依据 |
授权依据: 《大英县城市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县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审批办公室依据规划和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和方案审查。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审批方案图二套,并函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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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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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选填) |
行政执法大队或特勤大队 |
办理地点(选填) |
花园大道88号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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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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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业主须向县执法局提供: 1、县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审批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的方案图1套(原件)。 2、店招店牌的名称、设置的具体地址。 3、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
监督电话(选填) |
0825-7888000 |
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县法制办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序 号 |
2 |
行政权力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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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名称 |
挖掘城市道路备案 |
实施主体 |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授权) |
行政权力依据 |
授权依据: 《大英县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到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理开挖许可,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备案手续。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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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条件(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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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选填) |
行政执法大队或特勤大队 |
办理地点(选填) |
花园大道88号 |
联系电话(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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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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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业主须向县执法局提供: 1、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批准的开挖许可证。 2、工程建设业主(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
监督电话(选填) |
0825-7888000 |
相对人 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县法制办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