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大英县司法局 | 大英县公证处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证明劳动(劳务)、出国留学等协议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服务 |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3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15%收取,最低收费500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2%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按0.01%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按0.005%收取。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 | |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抚养事实、认领亲子、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服务 | 每件收取300元 | ||||||||
证明证书、执照 | 每件收取200元 | |||||||||
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与原本相符 | 每件收取180元 | |||||||||
证明涉外公证文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 每件收取80元 | |||||||||
证明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 每件收取2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