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6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川委厅〔2018〕35号),县委书记蒋喻新同志要求:“请对口省上的各牵头部门拿出措施,保证《意见》的实施,将措施汇集在脱贫办,整理后研究印发意见”。为认真落实蒋喻新同志批示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照《意见》提出的措施要求逐项梳理并提出修改意见。《意见》提出的措施要求不能落实的,需提出理由及依据;《意见》之外符合大英实际的措施,需结合实际写入。
二、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
(二)“重点任务”
1.“(三)加强宣传推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扶贫移民局
2.“(四)建立全省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
3.“(五)精准认定扶贫产品”
牵头单位:县脱贫办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
4.“(六)严格认真扶贫产品质量”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县扶贫移民局
5.“(七)支持贫困地区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6.“(八)完善扶贫产品直通渠道”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国资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大英东站
7.“(九)开展定向采购帮扶”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局
8.“(十)加强市场推介活动”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供销社
9.“(十一)推进全域旅游精准扶贫”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
10.“(十二)建立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队伍”
牵头单位:县脱贫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县经信局、县邮政公司
11.“(十三)完善扶贫产品上行物流体系”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三)“保障措施”
1.“(十四)加强组织保障”
牵头单位:县脱贫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十五)加强财政支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
3.“(十六)加强税收扶持”
牵头单位:县国税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4.“(十七)加强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
5.“(十八)加强交通运输支持”
牵头单位:县交运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扶贫移民局
6.“(十九)加强人才培训”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
7.“(二十)加强督查考核”
牵头单位:县脱贫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三、资料报送
各牵头单位负责征求对应责任单位意见,形成我县对应工作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7月4日(下周星期三)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县脱贫办(县委办公楼一楼),同时将电子文档报送至县脱贫办指定邮箱(dyxtpb17@163.com)。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