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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蓬莱镇梨子坝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4-03-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加快大英县城市建设步伐,经县人民政府申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蓬莱镇梨子坝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大英县2013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31212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川府土〔2013883号。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和面积

本次征收范围为蓬莱镇梨子坝村2社的部分集体土地,共4.0039公顷,其中耕地1.9269公顷,未利用地2.0770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安置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蓬莱镇梨子坝村2

土地补偿费

耕地

1.9269

21.75

41.9101

蓬莱镇梨子坝村2

 

园地

 

10.875

 

其他农用地

 

10.875

 

建设用地

 

10.875

 

未利用地

2.0770

10.875

22.5874

安置补助费

耕地

1.9269

13.0500

25.1460

园地

 

6.525

 

其他农用地

 

6.525

 

建设用地

 

6.525

 

未利用地

2.0770

6.525

13.5524

 

青苗、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费

 

 

4.1910

耕种承包户和相关产权人

合计

4.0039

 

107.3869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社会保障的形式安置。

四、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201444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蓬莱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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