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不动产证明第001127号
四川大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郪江支行
抵押权
蓬莱镇三岔街107号4栋2单元3楼2号住宅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