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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6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0日-2022年8月31日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5号)

邮 编:629300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关于大英县新苗水厂原水扩供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大环函〔2022〕79号2022年8月30日
2关于大英新型建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遂大环函〔2022〕80号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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