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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杨立新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化解城市社会矛盾》(第84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特别是小区的管理服务提升工作。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同等措施,努力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已完成对全县69个物业小区的专项排查(完成率100%),重点整治了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小区安全等问题。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部分老旧小区(院落)确实因建成时间早、标准不高、配套不齐、管理缺失等原因,存在车辆停放混乱、管线私拉乱接、环境卫生不佳、安防设施不足、居民自治意识有待加强等现象,制约了小区整体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二、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享氛围。结合《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我们通过召开行业大会、组织专题培训、利用微信群及小区公示栏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业主权利义务、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下一步,我们将策划开展“法规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居民增强主人翁意识、法治意识和付费购买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小区秩序,依法履行缴费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二)聚焦基础短板,有序推进更新改造。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在改造过程中,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遵循“轻重缓急、量入为出”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照明、出行、休憩等居民最关切的基础设施问题。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探索通过业主自筹、利用公共收益(如停车位收费、广告收入)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和后续管养资金,努力改善老旧小区硬件环境。

(三)健全管理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是推动业主自治。指导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助、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依法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其权责边界,规范运行机制。对于暂无法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探索由镇(街道)工作专班指导下的临时管理或托管模式。二是规范物业服务。印发了《大英县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和动态评价体系,拟推行物业服务“红黑榜”制度,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市场准入等挂钩,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服务水平提升。同时,督促物业企业(或管理组织)定期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季度考评和年度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引入业主满意度调查,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励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四)探索激励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对于老旧小区和暂无物业小区,引入“红色物业”兜底。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相关扶持政策,探索对诚信好、服务优、主动承接老旧小区服务的物业企业在资金奖励、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降低其初期运营成本。同时,加大对无物业小区的引导力度,通过提供指导、适当补贴等方式,支持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或采取业主自治等模式,逐步实现规范管理。

三、下步打算

(一)深化宣传引导与居民动员。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规政策宣传和文明居住理念引导,提升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凝聚治理共识。

(二)统筹推进改造与长效管理。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硬件设施改造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改造效果得以长期保持,实现“一次改造、长期受益”。

(三)完善协同治理与执法联动。进一步细化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清单,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实体化运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

(四)强化信用监管与市场培育。加快建立并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动态评价和信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继续研究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特别是服务于老旧小区企业的激励扶持政策,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五)加强党建引领与多方联动。积极推动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业委会中建立党组织,提升业委会党员比例,探索社区“两委”与业委会、物业企业交叉任职,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三方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您的建议,努力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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