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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29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29

   继承人陈小菊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彭先仕位于蓬莱镇郪江东路蓬莱山水2期4幢1单元2楼2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小菊名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大国用(2015)第00530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500782号

彭先仕

陈小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蓬莱镇郪江东路蓬莱山水2期4幢1单元2楼2号

50%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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