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16号
继承人吴良成、吴良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吴珍贤位于大英县象山镇象山村9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吴良成、吴良明名下。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吴珍贤 | 吴良成 吴良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英县象山镇象山村9组 | 10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