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4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115号 |
四川和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滨江路4号大英·和谐·国际金融中心D幢5楼513商铺 | 根据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923执1215号之五 |
2 | 川(2021)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112号 | 蓬莱镇滨江路4号大英·和谐·国际金融中心D幢5楼517商铺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