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对“水性生态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选址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占地50亩,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成革2200万米,薄膜1.3万吨,生产产品包括水性生态聚氨酯合成革、TPU人造革、PVC半硬质薄膜。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等。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美金
联系电话:177811634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 8521356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