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生态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对“水性生态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选址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占地50亩,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成革2200万米,薄膜1.3万吨,生产产品包括水性生态聚氨酯合成革、TPU人造革、PVC半硬质薄膜。项目排放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等。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美金

联系电话:1778116341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明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 852135698@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