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67号
权利人钟付林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0)第01374号、大蓬民字第201001466号;大国用(2010)第01375号、大蓬民字第2010014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钟付林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