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岗)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旧塑料数字智能分拣加工项目 |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采和大道西段 | 遂宁盈德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采和大道西段,建设PET、PVC及其它废旧塑料智能分拣清洗加工线并配套公辅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瓶片的生产能力。 | (一)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送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管网送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单元进行密闭,设为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周边种植吸臭植物,并定期对厂区周围喷洒除臭剂。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落实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不可利用固废、水池沉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标签纸、分拣杂物等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沾油废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水槽、污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区、主要生产区、原料库进行一般防渗;成品库、办公区、运输道路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