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3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85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英支行
抵押权
蓬莱镇民生街9号浅水半岛1栋1单元3楼3号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