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琴代表:
您在县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6号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聚焦民生关切,客观反映了我县儿童活动设施不足的现状,对提升儿童生活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分析
当前,我县城区公共空间及居民小区内配置的健身器材多以成人需求为主,确实存在适合各年龄段儿童,特别是低龄儿童的安全、趣味、公益性游乐设施覆盖不足的问题。您所提及的政府广场、永逸广场、体育馆周边及部分老旧小区等区域缺乏专用儿童活动场地的情况客观存在,难以满足儿童就近、安全活动的迫切需求,对此进行系统规划和补充建设十分必要。
二、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结合城市更新、公园城市建设和民生实事项目,我局已在儿童游乐设施配套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结合城市微更新,新建的2个政府口袋公园中已同步配建了儿童娱乐设施;二是依托防水排涝项目,在新建的和喜公园内规划设置了儿童活动区域;三是在全民健身中心旁绿道建设中,统筹配置了包含部分儿童适用功能的健身器材设施,努力为儿童创造更多活动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现有工作基础,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系统规划布局:结合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对城区公共空间、广场及小区儿童游乐设施需求进行全面普查,科学规划布局,优先填补服务盲区。二是有序推进建设:在新建市政公园、口袋公园、绿道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将适龄化、安全性强的儿童游乐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建设方案,严格把控设计、选型和施工质量,确保设施实用、安全、有趣。三是强化管养维护:明确各类设施建成后的管护主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安全监管制度,保障设施持续处于良好和安全运行状态,切实提升儿童及家庭的使用体验。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儿童健康成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积极落实您的建议,努力为广大儿童营造更加友好、安全、快乐的户外活动环境。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