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象山镇一起无证承运木材案。
谭某(男,27岁,大英县象山镇人)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驾驶农用车在大英县象山镇无神村等地为冯某运输林木7车,为朱某运输林木3车,为张某运输林木1车,所运11车林木均未办理《木材运输证》,挣得运费295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已给予:没收运费2950元,并处运费3倍的罚款,计8850元的行政处罚。
5月12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象山镇一起无证承运木材案。
谭某(男,27岁,大英县象山镇人)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驾驶农用车在大英县象山镇无神村等地为冯某运输林木7车,为朱某运输林木3车,为张某运输林木1车,所运11车林木均未办理《木材运输证》,挣得运费295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已给予:没收运费2950元,并处运费3倍的罚款,计885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