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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县金元街133号)
    邮 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盛马化工新厂区供气管道工程项目

大英经开区

中石油大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于大英经开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D159×6高压燃气管道0.4km,设计压力3.9MPa,运行压力2.5-3.0MPa,并配套辅助、环保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项目取得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四川盛马化工新厂区供气管道工程项目的批复》(大发改许可〔2019〕99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永久用地,取得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最大安全事故为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因此前期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加强对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应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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