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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涪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二阶段)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四川省涪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二阶段)》的编制工作。本阶段评价范围为涪江干流遂宁境内河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河段水电开发概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3]204号文批准同意的《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报批本)》,涪江干流遂宁境内共规划12座,其中射洪境内6级,从上至下依次为金华(4.20万kW,已建)、东风(0.50万kW,已建)、螺丝池(3.15万kW,已建)、打鼓滩(3.15万kW,已建)、柳树(4.80万kW,在建)、红江(0.75万kW,已建);蓬溪境内规划1级,为吴家街(6.00万kW);船山区境内规划5级,为龙凤(0.66万kW,已建,规划报废)、小白塔(1.60万kW,已建)、唐家渡(3.30万kW)、过军渡(4.50万kW,已建)、白禅寺(4.80万kW,已建)。

涪江干流遂宁段水电梯级开发基本情况表

序号

电站

名称

建设

地点

开发

方式

调节

性能

利用落差

(m)

规划装机

(万kW)

保证出力

(万kW)

多年平均电量

(亿kW·h)

建设情况

1

金华

射洪

河床式

日调节

12.5

4.20

0.80

1.64

已建

2

东风

射洪

河床式

无调节

 

0.50

 

0.25

已建

3

螺丝池

射洪

河床式

日调节

11.5

3.15

0.90

1.65

已建

4

打鼓滩

射洪

河床式

日调节

10.5

3.15

0.70

1.34

已建

5

柳树

射洪

河床式

日调节

13.9

4.80

0.89

2.23

在建

6

红江

射洪

引水式

无调节

 

0.75

0.60

0.40

已建

7

吴家街

蓬溪

混合式

日调节

16.5

6.00

1.18

2.36

规划

8

龙凤

遂宁

引水式

无调节

18.0

0.66

 

0.37

已建

9

小白塔

遂宁

引水式

无调节

21.4

1.60

1.08

0.90

已建

10

唐家渡

遂宁

河床式

日调节

10.5

3.30

0.67

1.66

规划

11

过军渡

遂宁

河床式

日调节

14.5

4.50

0.99

2.17

已建

12

白禅寺

遂宁

混合式

日调节

14.0

4.80

 

2.26

已建

 二、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遂宁市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大道河东行政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胥家荣    0825—6800571

    邮箱:27528256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06号

  地    址:四川成都市青华路20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易晓静    028-64797799   471623328@qq.com

                     龙启建     028-64797098     

四、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接受回顾评价委托,完成第一次信息公示;(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现状监测及调查;(4)完成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报告书初稿;(5)报告书初稿简本公示、问卷调查;(6)完成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报告书,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1)开发方案概述与分析;(2)调研资料、踏勘现场,调查、监测已建、在建项目区环境现状;(3)回顾已建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在建电站环境影响。预测规划全部实施后流域环境趋势;(4)评价已采取环保措施效果、存在的问题,提出后续环保对策与建议;(5)整理、落实公众参与意见,并给予反馈;(8)结论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登录遂宁市政务网、遂宁市环保局网站、船山区政务网、射洪县政务网、蓬溪县政务网、大英县政务网查询涪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二阶段)公示信息。

征求范围各梯级电站所在地个人、单位和社会团体,重点是受影响人群。

主要事项(1)对评价河段内水电开发的了解程度;(2)已建和在建电站产生了哪些环境问题或环境改善;(3)公众对已建电站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梯级规划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5)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后续规划电站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委托单位、环评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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