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县综合执法局职能简介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A)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B)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C)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D)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A)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B)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A)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B)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C)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D)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其它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机构设置
县综合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六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截至2024年12月,县综合执法局核定行政编制数9个,实有人数为12人;事业编制86个,实有人数为86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1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9.25万元,下降11.24%。主要变动原因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9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0.81万元,占99.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68万元,占0.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9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31万元,占58.13%;项目支出2636.43万元,占41.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260.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65.43万元,下降8.28%。主要变动原因是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2.77万元,增长32.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9万元,占2.76%;卫生健康支出51.07万元,占0.82%;城乡社区支出5914.38万元,占94.47%;住房保障支出122.07万元,占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6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数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数为1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14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8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数为144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3796.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4.84万元、津贴补贴43.83万元、奖金366.13万元、绩效工资238.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9.08万元、住房公积金122.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2万元。
公用经费17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5万元、印刷费2.32万元、咨询费1.70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16.90万元、邮电费5.89万元、差旅费11.96万元、维修(护)费3.72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22.43万元、委托业务费19.47万元、工会经费12.11万元、福利费1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度增加了1.7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因使用频次多,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72万元,上浮34.4%。车辆因使用频次多,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特种作业车1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特种作业车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街面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综合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21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8.25万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行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相关业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9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出行及街面巡逻等、特种作业车13辆,特种作业车主要用于日常街面巡逻及街面清扫保洁等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员类项目等4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来看,部门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全、预算执行率较慢等情况。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源自行监测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监测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环保目标;生活垃圾处理费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各项绩效指标全面完成,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大英县燃气公司代征手续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生活垃圾清运(PPP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2023年生活垃圾清运(PPP项目)调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城市维护费,绩效自评得分为,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环卫人员经费,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总的来说,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执法辅助人员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9.6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和完成绩效指标情况较好,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三、四标段项目,自评得分分别为162分、160分、160分。绩效自评综述:资金管理及使用、资金支付等各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合,目标切实可行并按要求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本次省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专项资金达到预期绩效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单位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用于其他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单位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单位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指单位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指单位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综合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监督监查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股、执法管理股、政工人事财务股。
共有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部门职责和功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①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②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②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A)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B)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C)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D)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③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A)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B)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④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A)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B)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C)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D)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⑤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其它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县综合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9名,实有10人;行政工勤编制0名,实有1人。城市管理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58名,实有59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4人;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编制4名,实有4人;建设监察大队编制8名,实有8名;环卫中心编制11名,实有11人;执法大队编制48名,实有0人;另有临聘人员68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6248.0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310.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6248.0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310.3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13.56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率达98%,超预期目标3个百分点,得8分(满分8分)。其中,市容环境整治类目标完成率100%。完成新建筑垃圾消纳场96.44亩。划定装饰装修垃圾转运调配场(临时)0.4公顷(6亩);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36件;检查渣土运输车380余辆次,查处抛洒滴漏、乱倾乱倒行为3起。清理违规户外广告130余处,备案店招店牌审批手续162家;纠正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行为3700余起、增补划线9000余米;拆除违法建设14处;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100余起,救助并移送流浪犬收容中心225只;结合“群众最期盼改进的10件事”调整和新增垃圾收集点位30余处,清运垃圾60380余吨。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采用“零基预算”与“绩效导向”结合的编制方法,根据生活垃圾清运量、生活垃圾处理量及设施维护面积等6项量化指标测算资金需求,项目预算与业务目标匹配度达92%。
单位收入统筹:全年收入总额63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75.62万元,占99.45%,其他收入34.68万元,占0.55%。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结构与执法职能匹配度较高。
支出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97.21%,基本支出执行率95.35%,项目支出执行率99.40%。因临聘人员工资采用次月发放上月工资方式,导致临聘人员费用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
预算年终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56万元,较上年减少8.4%,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3.5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结转),结余资金占预算总额2.15%,控制在财政规定的5%以内。
严控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万元,较预算节约100%,全年接待批次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2万元,较预算增长34.40%,通过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较上年增加、因年限久远,车辆维修费用增加;会议费较上年无变化,因均未预算此项费用;培训费较上年下降69.53%,“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
3.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62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采购),在职人员98人,人均资产5.24万元,同比增长4.38%,增幅控制在财政规定的10%以内。
资产利用率:在用固定资产占比100%,无闲置资产。
资产盘活率:无闲置资产,当年无资产报废。
4.采购管理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执行率:全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5.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内控手册》,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更新了采购业务流程图及流程图说明、完善了资产配置管理制度、完善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形成了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补充建立了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债务管理制度。制度更新及时率100%,经财政部门合规性审查通过率100%。
财务岗位设置:设置会计、出纳、2个专职岗位,全部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岗位分工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全年开展财务人员专业培训2次,人均培训学时达24小时。
资金使用规范:所有支出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经审计,无“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等违规情况,资金支付凭证合规率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79.5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70%,预算结余率均未大于10%。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730.7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81%,预算结余率均未大于10%。
1.项目决策
县综合执法局2024年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县综合执法局职责密切相关。经分析,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财政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做到了细化、量化且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与预算资金规模相匹配,具有可实现性。
2.项目执行
县综合执法局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批复资金的比率为100%,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比率为99.76%,资金使用合理,不存在明显的浪费情况,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情况,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县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涵盖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为项目的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在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质量。
3.目标实现
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
县综合执法局根据县财政局编制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目标编制,其中,人员类和运转类项目编制了54个数量指标,均于当年按计划完成;2024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54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部数量指标个数54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54个,2024年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为0%,个别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待提高。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应用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将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挂钩。对新增年初预算项目及当年调整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在预算申报和预算公开评审时随预算一并送审。二是将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挂钩。对照年绩效目标,完成日常了监控,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日常监控覆盖率达100%。
2.自评公开方面
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做到了政府支出公开透明。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部门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全、预算执行率较慢等情况。参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还需进一步精准,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局内部各股室、大队、中心间沟通协调充分,将预算与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和用途安排各项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股室、大队、中心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 | |||||||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
总体绩效(65分) | 履职效能(17分) | 目标完成率 | 17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6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6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0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 17 | |
重点项目执行 | |||||||
垃圾清运履职效果 | |||||||
垃圾处理履职效果 | |||||||
弃土场管理履职效果 | |||||||
预算管理(19分) | 预算编制质量 | 5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8。偏离度=|预算执行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 | 4 |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部门1至12月预算执行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中省转移支付资金1至12月实际支出数÷1-12月预算数*3+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数÷1-12月部门预算数*3+专项预算项目1至12月实际支出数÷1-12月预算数*3。 | 5 | |||
预算年终结余 | 5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5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3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 1 | |||
资产管理(14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7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2024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平均值N为-4.63%,Y≤N,得3分;N<Y≤0.8N(即-3.704%),得2分;0.8N<Y≤0.5N(即-2.32%),得1分;Y>0.5N,得0分。 | 7 | ||
资产利用率 | 7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 | 7 | |||
资产管理(9分) | 资产盘活率 | 9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9 | ||
采购管理(6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3 | ||
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3 | |||
项目绩效(35分) | 项目决策(12分)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4 | |
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4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默认满分) | 4 | |||
项目执行(12分) | 执行同向 | 4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5。 | 4 | ||
项目调整 | 5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6。 | 4 | |||
执行结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 | 3 | |||
目标实现(11分) | 目标完成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6。 | 4 | ||
目标偏离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6。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4 | |||
实现效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5。 | 3 | |||
扣分项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部门未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财务岗位设置 | -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部门未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未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资金使用规范 | -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分值 | 100 | 95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